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331线(原省道 309 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3]2415 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331 线(原省道 309 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一期工程补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 2015】 1092 号) 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 331 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5]525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省道309线二连浩特至满都拉图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省道309线二连浩特至满都拉图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国道331线二连浩特至满都拉图公路等七个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通知》(内交发﹝2016﹞168号文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国道 331 线(原省道 309 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二连浩特南互通二连浩特市疏港公路与国道 G208 交叉处,起点桩号为 K0+000,向东上跨集二铁路后在垃圾处理厂南侧通过,路线在 K8+637.939 处接入原 S309 线。之后路线向东并行原 S309 线,布线于其南侧,经赛罕高毕苏木,下穿郭白铁路至本项目终点,终点桩号为 K120+000,顺接规划建设的国道 331 线满都拉图至别力古台段一期工程。全长约 113.938 公里。本项目 K0+000~K8+637.939 段采用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设计速度为 80km/h,路基宽度 24.5 米, K8+637.939~K120+000 段分期实施,本期新建一级公路一幅,设计速度为 100km/h,路基宽度 13 米;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路面结构采用 5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 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2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面层用沥青采用改性沥青。设互通立交 1 处、服务区 1 处(单侧)、养护工区 2 处、主线收费站 2 处。
二连口岸边境经济合作区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80km/h,路基宽度 12.0m。连接线起点位于二连浩特市区二色线下穿集二铁路处,起点桩号为LK0+000,路线沿二色线向东经天鹅湖南侧后,沿二连浩特规划区北边缘与东边缘布线至市区东南侧,与原省道 309 线交叉后前行至终点接主线,终点桩号为 LK11+214.546。连接线路线全长 11.401km,其中 LK0+000~LK3+500 段为利用二色线市政道路改造,LK3+500~LK11+214.546 段为新建段。路面结构采用 5 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2.2 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审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工程验收三个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3 审计合同段划分:
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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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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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J |
国道331线(原省道309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工程验收三个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允许联合体);② 近5 年内(2011年6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其中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主办人必须由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如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同时也参与了国道303线(原省道101线)别力古台至锡林浩特段公路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的投标,则投标人在两个项目上中标的前提条件是:两个项目上所提供投入项目的人员不得有任何相互重复。如投标人在两个项目的排名均为第一,但两个项目上所提供的人员有相互重复,则投标人只能在一个项目上中标,具体中标的项目按投标人在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承诺内容为准。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锡林浩特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 投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休息)。
5.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通过CA证书登陆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先办理诚信入库注册,投标人须登陆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悉办理诚信入库注册相关流程,已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陆系统进行报名。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 QQ:2694077910 ,电话:0479-8104392/15189503275。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支付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
6.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nm-highway.com),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16年7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5号),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财务建议书)同时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www.9t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交通网、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多伦路交通投资大厦
电 话:0479-8223784
邮 编:026000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5号
电 话:0479-8816456
联 系 人:李海涛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309线二连浩特至满都拉图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赛罕高毕苏木
邮 编:011399
电 话:0479-2808663
联 系 人:武银君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39254 17804713061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王先生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