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项目主要是诸永高速公路全线108个配电房内的高低压成套柜、变压器、电容补偿柜、附属设施的年度维护及预防性试验项目,合同期3年,包括:1、每年1次的保养维护;2、合同期第2年的1次预防性试验;3、对年度保养维护、设备运行和预防性试验中发现的一般性故障和隐患进行定期维修;4、对突发性的重大供配电故障(包括设备故障和10KV电缆故障)进行快速紧急抢修。
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须进行专业资质预审核,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5级(含)、承试类5级(含)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2013年至2016年间的10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的工程业绩,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2016年7月6日9时起至2016年7月19日16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文化广场环球中心30楼洽购招标文件:
(1)意向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证书、许可证;
(3)具有10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合同、验收证书等业绩证明文件;
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一份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6年7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人。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收款人(全称):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
账 号:1208040019049106872
七、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本次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26日10时,具体时间及投标要求参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诸永高速歌山出口)
联系人:方小姐
电 话:0571-87168953
传 真:0571-87168950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