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邢汾高速西环连接线(SLD4)中修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256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邢台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和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省道邢汾高速西环连接线(SLD4)中修工程,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7+348,全长17.348公里,路基宽26米至36.3米,路面宽25.4米至35.7米,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主要工程内容:旧路病害处理,4厘米沥青混凝土罩面,施划标线等。
2.2技术标准: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3计划工期61日历天, 预计2016年8月1日开工,2016年9月30日竣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
(2)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3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证书时间为准)成功地独立完成两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累计里程不少于20公里。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07日至 2016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全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业绩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业绩在政府公共网站(如当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公开网或省级招标投标综合网、政府采购网、建设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网、中国采购招标网)上中标公示相关证明网页屏幕彩色打印资料并提供网址及查询方式备查。)、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承诺书》(详见附件2)、购买人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 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高庄桥路75号
联 系 人:王威 电 话:0319-3898418
传真: 0319-3898608
招标代理: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
联 系 人:汪显良 电 话:0311-67501116
传 真:0311-67501116 2016年7月06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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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 承诺函
致: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我方清楚,在本项目开标现场你处将邀请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委、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代表对开标现场全过程进行监督,为此我方对以下条款做出承诺:
1、我方购买招标文件后,将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详细阅读,并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及相关责任。
2、承诺参与本次投标人员系本公司人员,投标书中提供的业绩、资质、公章、印鉴真实有效。
3、承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承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为本项目提供的营运资金用于本项目施工所需。
5、我公司若中标,承诺中标后不非法进行分包、转包,承诺中标后将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人员设备进行履约。
6、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罚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惩罚,并对由此造成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