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段绿美廊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174号”文批准建设,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冀交招核字[2016]52号”文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规模196.5公里,包括中央分隔带、主线两侧边坡、护坡道、边沟及外平台绿化带、上跨天桥、互通立交区等区域。
2.1.1中央分隔带: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将全线中央分隔带分为五种种植形式分段提升,采用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增加彩叶植物金叶榆球、太阳李、观花植物萱草、红花木槿、大花秋葵(去掉)以达到有起伏、有跳跃、多色彩的绿化景观。
2.1.2主线两侧。
2.1.2.1 一般路段:
(1)低填方一般路段:在边坡上方双排种植高接金叶榆和太阳李,品字形栽植,每50米种植一组油松(3株/组),在边沟内列植垂柳,株距6米。
(2)高填方一般路段:在边坡上方拱形防护骨架内采用金叶榆与太阳李间植的形式,金叶榆与太阳李的株距为3米。
2.1.2.2 重点路段:
(1)挖方段:以常绿树油松形成骨架,群植彩叶植物金叶国槐和金叶榆,增强色叶景观效果,在地势平坦区域下层种植小灌木和地被植物,营造更加丰富的植物景观,在中间区域配置紫叶碧桃、榆叶梅、北美海棠、连翘、木槿等开花植物。
(2)服务区、互通区段:在坡顶处采用金叶榆(株距3米,连续种植30米)与太阳李(株距3米,连续种植30米)成组间植的形式,在坡脚处列植油松,株距8米,在边沟内列植垂柳,株距6米。
(3)路基高于4米重点路段:没50米增加花池,种植油松1株,花池间列植彩叶花灌木金叶榆和太阳李,株距3米。
2.1.2.3 沿线隔音墙:在路侧护栏与隔音墙之间进行绿化,为防止冬季盐害主要采用修建花池后种植藤本植物。
2.1.3上垮天桥段。
在可视范围内采用连翘等开花植物重点绿化,其他部位栽植鸡失藤、红柳、地锦、白蔹等地被植物以保护边坡和路基稳定。
2.1.4互通区。
2.1.4.1边坡裸露处栽植鸡失藤、红柳、地锦、白蔹等地被植物以保护边坡和路基稳定,并在匝道边坡上方栽植一排连翘。
2.1.4.2杜村互通、周家庄互通、南安枢纽互通、黄市互通、高邑互通、西封斯互通、柏乡互通、隆尧互通、内丘互通、邢台北互通、南市互通、沙河互通、永年互通、东召里互通、邯郸北互通、邯郸南互通、马头互通、高叟互通、磁县互通以及邺城互通共20处互通立交大片空白区增加种植层次和季相变化,主要以油松、白皮松、金叶榆、红叶李、紫叶桃、榆叶梅、连翘、北栾、金叶国槐、垂柳、竹柳为主,适当增加植物密度。
2.1.4.3(新增)邢台互通主要以油松、白皮松、金叶榆、红叶李、樱花、紫叶桃、连翘、北栾、金叶国槐、榆叶梅、北美海棠、冬海棠等植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包括中央分隔带、主线两侧边坡、护坡道、边沟及外平台绿化带、上跨天桥、互通立交桥区等区域绿化及景观的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
2.3 本项目的设计分为1个合同段。
2.4 设计周期:
自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按施工合同段划分相对应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招标所需资料。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近三年(2013年6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项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 含50万元)的绿化设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仅接受前1名企业报名,如果此后发现多于1家关联企业对本项目投标时,则相关关联企业的投标均无效,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
(2)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单位介绍信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已经进行资格确认的可按相关要求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招 标 人: |
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
|
地 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
|
邮政编码: |
050031 |
|
邮政编码: |
050051 |
|
联 系 人: |
张建伟 邱敬民 |
|
联 系 人: |
李宏海、白红召 |
|
电 话: |
0311-66629039 |
|
电 话: |
0311-86958903 |
|
|
|
|
传 真: |
0311-87870162 |
|
|
|
|
邮 箱: |
hxzb201@163.com |
附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2016 年 7 月18日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盖单位公章)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