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津沧高速公路(南段)2016年维修加固工程已批准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合格并由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3标段第一次招标投标人不足三家,无法开标,现对该项目第3标段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津沧高速公路(南段)全长41.628km(K12+500~K54+128),为双向四车道,于1995年11月18日建成通车。原路面设计结构为: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表面层+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7cm沥青碎石(粗粒式)底面层+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5%)+15cm石灰土基层(12%)+15cm石灰土(10%),路面总厚度为66cm,路面设计弯沉值为30.8(0.01mm)。
2.2本次招标范围:
第3标段:全线范围内桥梁部分病害维修。维修包括裂缝维修、支座维修、混凝土缺陷维修、桥面铺装层维修、伸缩缝维修等。
2.3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静海区。
2.4计划施工工期
第3标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25日,共5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3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高速公路大修或中修工程(含桥梁)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20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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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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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静海区西琉城大桥南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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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肖明 |
邮 编: |
3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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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68129025 |
电 话: |
022-23210356、58076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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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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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齐、郝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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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