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S318-187团-183团-青河农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兵团交通局以兵交发[2016]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自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S318-187团-183团-青河农场公路工程,全长27.4km,一级公路。
本工程施工为二个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起止桩号k0+000~k12+000,公路全长12km,全线均为一级公路;
第二合同段:起止桩号K12+000~k27+400,公路全长15.4km,全线均为一级公路;
监理划分为二个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起止桩号k0+000~k12+000,公路全长12km,全线均为一级公路;
第二合同段:起止桩号K12+000~k27+400,公路全长15.4km,全线均为一级公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详见招标文件中每合同段最低人员要求)必须在《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注册登记,并同时提交投标人上一年度省级或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证明。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28 日至8月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30 - 13:00,下午16:30 - 20:00 (北京时间) 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每本售价¥2000元,监理标段每本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新疆北屯彩玉路121号
邮政编码:836099
联系人:邵勇军
电 话:0906-3354615
传 真:0906-335461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北屯市天骄玉街3号楼2-4室
联系人:陈宁
电 话:0906-3905540 151609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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