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速公路夏家营至祁县段微表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工程发【2015】61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JSXTY201607
该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共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1日,竣工日期2016年10月27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1)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2)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3)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3年7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管理,同时必须持有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一致,且不得擅自更换。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太行东街66号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0351-783982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李先生、兰先生
电 话:010-84896987、18519103324 、17090134071
传 真:010-84896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