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绥满公路长山乡至甘南北出口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6]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南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甘南县人民政府自筹, 建安费估价15791万元,招标人为甘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甘南县长山乡、兴十四镇、甘南镇。
2.2 规 模:国道绥满公路长山乡至甘南北出口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至飞鹤乳业段(K8+067~K30+472.464段)采用设计速度80km/h,飞鹤乳业至甘南北出口段(K30+474.163~K33+170.350段) 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二级黑色公路标准,本项目路线全长25.105km,路基土石方468780m3,沥青混凝土路面266692m2。路面结构为:(1)、新建路段及新建帮宽路段:上面层:5cm 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基层:16cm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下基层:16cm 5.5%水泥稳定(80%砂砾+20%碎石);底基层 :20cm 5%水泥稳定砂砾;垫层: 20cm 天然砂砾;(2)沥青混凝土路面补强路段:上面层:5cm 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基层:16cm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推除原10cm沥青混凝土面层;(3)水泥混凝土路面补强路段:上面层:5cm 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应力吸收层:2cm AC-5砂砾式沥青混凝土。建设二级黑色路面25.105公里,其中:新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转连续箱梁大桥367.6m/1座,加宽利用装配式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中桥65.04m/1座,拆除重建预应力简支空心板小桥24.24m/1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9道,平面交叉35处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3 计划工期:A1、A2标段为2016年9月10日至2017年10月15日,工期381日历天;
B1标段为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10月15日,工期92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5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合同段。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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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施工路段 |
起始桩号 |
主要工程规模 |
建安费估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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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国道绥满公路长山乡至甘南 |
K8+067~K18+800 |
长度:10.736km,其中包括一处环岛工程、中桥:65.04m/1座 |
5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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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K18+800~K33+170.35 |
长度:14.369km,其中包括大桥:367.60m/1座;小桥:24.24m/1座 |
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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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K8+067~K33+170.35 |
长度:25.105km,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里程碑、百米牌、公路界碑 |
312 |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优良。
2.7 安全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1 A1、A2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且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1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A1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少于1500万元。
A2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少于3000万元。
B1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要求:
1.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少于100万元。
A1、A2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
1.近五年来(2011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完成类似本项目(二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工程经验不少于3个;
2.近五年来(2011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完成40公里及以上类似本项目(二级及以上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公路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必须为同一标段内),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3.近五年来(2011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本项目桥梁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B1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
1.近五年来(2011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完成类似本项目(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程经验不少于3个;
2.累计完成类似本项目工程80公里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以上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2014年度或2015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进行投标。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时,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8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的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一级、特级施工企业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黑龙江交通网 “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sgqy.hljjt.gov.cn)一栏如实填报全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投标信息与网上填报信息存在较大偏差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解释的按虚假投标处理)。
4.2 请登录进入http://218.7.6.54:8083/traffic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上述材料的原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审批,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3 报名后,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单位介绍信原件于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3日,每日9:30时至11:30时,12:3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大厅)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 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文件和图纸配套发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大厅)。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对所投的合同段提交投标保证金,A1、A2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B1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形式为电汇,递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15时。
5.4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资格条件要求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及项目的评标办法以附件形式随招标公告的发布一起公开。
8. 中标侯选人公示
本项目中标侯选人将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8.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甘南县人民路24号
邮 编:162100
联 系 人:刘建民
电 话:13079668777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6号
邮 编:150016
联 系 人:李天龙
电 话:0451-87052277;15904619327
传 真:0451-87052277
电子邮箱:84190623@qq.com
2016年 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