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红旗连接线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红旗连接线三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6]4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1]163号)。招标人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
2.1项目概况
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红旗连接线工程全长23.11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全线设付营隧道1座,长度470米。建筑限界宽度10.50米,高度5.5米。
2.2计划工期:本项目红旗连接线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10月,交工日期2017年6月,计划工期8个月;监理服务期为32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红旗连接线工程施工监理,详细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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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标段号 |
对应工程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预计监理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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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 |
红旗连接线工程 |
承张高速公路隆化连接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防护、绿化及环保、交通沿线设施及重要材料采购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
32个月 |
3.1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单位的投标申请。
3.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过去一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17日至2016年 8 月 2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承德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不需提供)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至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当日8时30分到场接收投标文件。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留指纹(招标人保留影像等资料备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留指纹(招标人保留影像等资料备查)。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一致,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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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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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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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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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06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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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赵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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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314-2155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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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0314-2159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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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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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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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办事处 |
: |
承德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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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0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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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苏东强、张坤、张小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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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314-2066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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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0314-2066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