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吐鲁番地区,包括主线、1条连接线、1条辅道。主线全长106.62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
本项目配套房建工程包括4处互通式立交匝道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配套房建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合同段划分及具体工作内容见下表:
| 监理
合同段 |
施工 标段 |
工程地点 |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
监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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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FJJL-1 |
TXFJ-1 |
EK0+785.626:吐峪沟匝道收费站(10进5出) |
总建筑面积1836.05m²,包括办公楼1377.86m²,车库及配电室246.77m²,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 m²。并包括引水工程、院内管网、收费大棚(1604.84m2)、收费站地下通道、围墙、绿化、地坪、外电架设等室外工程。 |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承担本项目配套房建工程各施工标段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相关室外工程(场地硬化、绿化、室外照明、围墙等)、收费大棚、收费站地下通道、外部供水供电工程等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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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413+800:葡萄沟服务区 |
总建筑面积5623.61m²,包括服务用房(两侧)2352.47m²,修理间及配电室321.77m²,锅炉房及水泵房(两侧))226.94 m²。并包括引水工程、院内管网、围墙、绿化、地坪、外电架设等室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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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FJ-2 |
LJXK4+080~280:吐鲁番养护工区 |
总建筑面积1668.09m²,包括综合楼1014.49m²,机械库及配电室442.2m²,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 m²。并包括引水工程、院内管网、围墙、绿化、地坪、外电架设等室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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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0+150:大河沿匝道收费站(5进10出) |
总建筑面积2291.42m²,包括办公楼1829.22m²,车库及配电室246.77m²,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 m²。并包括引水工程、院内管网、收费大棚(1834.86m2)、收费站地下通道、围墙、绿化、地坪、外电架设等室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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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K0+855:葡萄沟匝道收费站(4进6出) |
总建筑面积1689.65m²,包括办公楼1231.48m²,车库及配电室246.77m²,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 m²。并包括引水工程、院内管网、收费大棚(1297.44m2)、收费站地下通道、围墙、绿化、地坪、外电架设等室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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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0+200:吐鲁番匝道收费站(5进10出) |
总建筑面积2291.42m²,包括办公楼1829.22m²,车库及配电室246.77m²,锅炉房及水泵房211.4 m²。并包括引水工程、院内管网、收费大棚(1869.84m2)、收费站地下通道、围墙、绿化、地坪、外电架设等室外工程。 |
注: 本表中的建筑面积、工程内容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1.3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配套房建工程计划2016年10月1日开工,2018年9月15日交工,总工期71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47.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3.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6年10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注册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投标人应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按“三证合一”制度更换新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前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1套以及单位介绍信,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至19: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政编码:830049
联 系 人:贾蓓红、艾尼
电 话:(0991)5283086、5283244
传 真:(0991)5283341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518049
联 系 人:刘劲松、张义彬
电 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行政监督: (0991)5281014
纪检监察: (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