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经交通运输部批复(交公路函[2016]397号),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规划的沈海高速第7条联络线福建莆田至湖南炎陵(G1517):湄洲湾-莆田-三明-建宁-广昌-吉安-泰和-井冈山-炎陵中的一段,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四纵六横八射”公路网主骨架中第三横的中段。本项目的建设是加强福建、江西和湖南三省经济往来,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利用,落实国家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由广吉主线和吉安支线两部分组成,全长188.513公里。广吉主线路线起于抚州市广昌县白田村附近,对接在建的广昌至船顶隘高速公路广昌南枢纽,与国家高速公路济广高速相交,终于泰和县北面泉南高速公路预留的泰和北互通;路线途径抚州市广昌县、赣州市宁都县和吉安市永丰县、吉水县、青原区、泰和县。吉安支线起于吉安市吉水县抚吉高速公路文峰隧道和吉水互通中间的柳背村南面,设吉水枢纽与抚吉高速公路连接,路线途径吉安市吉水县、青原区,终点接广吉高速公路青原枢纽。
1.2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100)km/h;主线路基设计宽度:路基(整体式)宽24.5(26m)m;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其他桥涵和路基为1/100。1.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总工期30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11月,监理服务期54个月(施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包括:在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为本项目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交叉工程、防护排水、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和绿化工程等)在安全、质量、费用、进度、环保(不含专项环保、水保)、合同、信息、施工协调等方面提供监理服务。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共5个监理标段,即:J1总监办、J2总监办、J3总监办、J4总监办、J5总监办。
标段划分情况详见附表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财务和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2.1.1 监理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J5标的投标人另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
③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2.1.2 监理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1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4日,下同),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路基工程:完成一个标段不少于25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监理,且累计完成不少于5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监理;
②路面工程:完成一个标段不少于25公里(双幅)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且累计完成不少于50公里(双幅)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
③桥梁工程:完成一个标段不少于2000米(双幅)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且累计不少于4000米(双幅)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J5标的投标人另须完成不少于1座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
④房建工程:完成过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4投标人最多可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允许中1个标段。
2.5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和第三方检测招标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由投标人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原件(副本)、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及一套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3号资审室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15时00分,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27日14时00分至15时00分由投标人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面交招标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提交方式。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6.招标信息公开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江西交通信息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宁都县黄陂镇昌宁高速公路黄陂收费站
联系人:曾工、姜工
电 话:0797-6861481 6861215
传 真:0797-6861215
网 址: http://www.jxgsgl.com/zbcgzx/Index.shtml和
http://www.jxgsgl.com/gjxmb/Index.shtml (有关补遗将在此网站发布)
二○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