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孟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京哈高速公路孟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6]800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53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京哈高速公路孟姜收费站。
2.2 建设规模:
京哈高速公路孟姜收费站车道由“2进2出”改为“3进2出”,入口侧增加一条入口车道,原入口超宽车道改为3.5米,新增收费岛宽2.2米,收费车道宽4.5米,改造范围内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增设单向收费亭、双向收费亭各一个,增设配套的标志、标牌及防护工程,以及收费、监控等机电设备。新建收费大棚为钢框架结构。收费大棚面积128平方米,并整体统一装修。
2.3计划工期:13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证书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 1 名投标人的报名。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3.6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2016年5月1日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可持彩色复印件,二维码需清晰可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含图纸)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 6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16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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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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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21号 |
地址:石家庄市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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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066001 |
邮政编码:0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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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自华/王海越 |
联 系 人:孔佑良/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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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35-3958061/38 |
电 话:0311-85809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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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335-3622560 |
传 真:0311-85809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