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中至乐东段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5]950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琼交运函[2016]13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本项目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琼中至乐东段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段)工程项目总长77.22公里,包括主线59.3公里和五指山连接线17.92公里,其中主线顺接海南省中线高速公路屯昌至琼中段,终点在五指山市与乐东县交界处,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26米;五指山连接线起点位于番阳,终点接五指山市在建环城西路,按一级公路设计,路基宽24.5米。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机电工程:琼中至乐东段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段)工程项目机电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为D1标,招标工作内容为D1标段施工图纸桩号范围内的机电工程。
交安工程:琼中至乐东段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段)工程项目交安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C1标段、C2标段,招标工作内容分别为各标段施工图纸桩号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各标段起讫桩号及工作内容如下(以下为暂定工程量,具体施工以经审批的施工图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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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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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
K120+000~K179+300、 LK2+680~LK20+600 全长77.22km |
机电工程:监控设施、通信设施、隧道照明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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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
K120+000~K155+400 全长35.4km |
护栏、隔离栅、交通标志、标牌及标线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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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
K155+400~K179+300、 LK2+680~LK20+600 全长41.82km |
护栏、隔离栅、交通标志、标牌及标线工程等。 |
2.3 计划工期
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各标段计划开工日期均为2017年6月,施工工期均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机电工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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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段 |
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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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
资质及证件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质及证件: (1)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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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业绩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业绩: (1)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曾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低于60km且合同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工程机电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包含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 (2)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累计完成过里程不低于120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机电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包含监控系统和通信系统)。 备注:1)以上业绩为新建工程项目;2)上述所指的业绩包含联合体业绩,但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3)施工业绩应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index.html)中通过审核的已建业绩,具体认定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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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近3年(2013年~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2015年流动比率大于1。 |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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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段 |
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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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C2 |
资质及证件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资质及证件: (1)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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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业绩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如下业绩: (1)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曾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低于30km且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项目); (2)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累计完成过里程不低于60公里的高速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等项目)。 备注:1)以上业绩为新建工程项目;2)上述所指的业绩包含联合体业绩,但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3)施工业绩应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index.html)中通过审核的已建业绩,具体认定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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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近3年(2013年~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2015年流动比率大于1。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②]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琼中至乐东段高速公路(简称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代建段,分别为琼中至五指山段、五指山至乐东段,本项目的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由两个代建段分别进行招标,本次招标的机电工程分别为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段)的D1标段,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五指山至乐东段)的D2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D1-D2标段进行投标,且最终仅允许成为一个机电工程施工标段的中标人,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代建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优先成为开标在先的代建段的中标人,开标在后的代建段中相应标段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成为中标人。
本次招标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别为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段)的C1、C2标段,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五指山至乐东段)的C3、C4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C1-C4中的两个标段提出进行投标,但报名投标的两个标段不得出现在同一代建段,且最终仅允许成为全线代建段中某一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标段的中标人,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代建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优先成为开标在先的代建段的中标人,开标在后的代建段中相应标段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成为中标人。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6日 08:30:00至2017年05月23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00元。
5.2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3日17:30:00 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5日 10:30 ,地点(地址)为:海口市国兴大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3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
8.1 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8.2 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
8.3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规定的地点;
8.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自行查找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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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琼中县百花路3号
电 话:0898-36858015 联 系 人:宋先生 |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B6-9 2207房 电 话:0898-65661299 联 系 人:云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