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高铁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PPP项目(一期)已由周口市人民政府以周政文[2017]84号文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周口市交通运输局已经周口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周口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公开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特邀请感兴趣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周口市高铁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工程PPP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周采购[2017] 361号
3. 项目概况与招标需求
3.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估算267764.5万元,主要有两个子项目建设内容:(1)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站前广场、公交车停靠站,出租车停靠站,上下行匝道桥梁、高架桥落客平台、地下停车场以及与其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通风、绿化等设施,规划用地面积约85264 平方米。(2)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周口市东新区高铁片区范围内的彩虹大道、淮阳路、平安路综合管廊,建设总长度约7.10km,综合管廊主监控中心1座。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彩虹大道、淮阳路及平安路三条道路,道路全长约7.84km。
3.2项目合作期限: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合作期15年(含建设期);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合作期23年(含建设期)。
3.3项目回报机制:采用“ 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3.4招标需求:本项目采取的具体PPP 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合法程序选择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 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由市本级财政依照相关法规政策,通过市人大决议,将项目各年度支出责任数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纳入市级中长期财政规划。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周口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共分为1个标段,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申请人主体要求: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在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4.3申请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申请人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4 财务要求:最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且具有不低于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须提供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低于30亿的证明。
4.5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至少一项投资额在20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类似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关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包括PPP、BOT、TOT、ROT、EPC、施工总承包等模式)。
4.6 信用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等其他信誉问题的承诺(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提供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在有效期间内)、(若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拒绝其投标。
4.7中标企业须承诺将工程产生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缴纳至周口市税务机关。
4.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申请人及其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必须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申请人的牵头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文件。
②联合体申请人须累计满足要求的资质条件(即申请人联合体只需将组成各方的资质加总,满足条件即可),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独立满足主体要求和信誉要求;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申请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4.9周口市人民政府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及周口市人民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申请人。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5.3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
6.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 8 日至 2017年 12月 1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1:30 ,下午3:00-5:00;
6.2 报名地点: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MOCO新世界A栋30层;
6.3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2)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3)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至少1项投资额在20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类似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相关网站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包括PPP、BOT、TOT、ROT、EPC、施工总承包等模式)。
(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有效期间内)、(若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黑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注 :1.报名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携带证书原件,需提供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他证件报名时需查验原件;
2.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报名时须携带上述所有A4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6.4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现场购买。
6.5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接收信息
7.1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10时00分;
7.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4本项目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
7.5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预审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资格预审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10时00分;
8.2 资格预审开标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3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路桥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盖章)
联 系 人:安先生 曹先生
电 话:8267099 13033910126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15538626006
地 址:周口市庆丰街东段昌建MOCO新世界A栋30层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