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采用PPP模式对东明县公路建设项目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社会资本方;项目实施单位为东明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PPP模式公开选聘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授权的出资机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对本项目进行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诚邀有兴趣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授权主体:东明县人民政府
2.2项目实施机构: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3项目名称:东明县公路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4项目编号:SDCH-DMCG-180106
2.5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防工程村道约650公里、生防工程危桥163座、县道约33.9公里、国省道地方配套约121.67公里、东新高速鲁豫界超限检测站一处(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2.6项目投资: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97013.05万元;
2.7合作期限:合作期18年,包括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2.8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2.9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3.2 本项目不接受申请人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申请;
3.3 满足以下3.3.1或3.3.2条的任意一条资质要求:
3.3.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4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
3.5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本项以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6投融资能力:具有银行机构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额度或承诺函在壹拾陆亿元及以上人民币的授信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或持企业自有资金证明不低于壹拾陆亿元人民币的证明资料;
3.7 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PPP项目业绩;
3.8企业信誉: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三年内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9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或建筑或市政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亦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3.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12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3 失信情况: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信息。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4.1.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通过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有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出预成交候选人,按照候选排名顺序依次与确认谈判工作组就合同中的细节问题进行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预成交社会资本方。
五、资格预审报名:
5.1本次资格预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方式,资格预审报名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复印件自行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现场进行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三证合一的本项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4)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承担的PPP项目业绩证明(以PPP项目合同签署的时间为计算点),包括PPP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网站公示的中标信息截图;近三年指从本公告发布时间上溯三年,余同;
(6)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7)银行机构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或自有资金证明,本项可在资格预审时提交;
(8)近三年内没有因投诉或行政处罚而处于限制期内的承诺书;
(9)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证明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11)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针对申请实施本项目同意的决议书,本项可在资格预审时提交;
(1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证明;
(1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下载地址: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channels/104.html)。
5.2资格预审报名的地点: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西一楼大厅)。
5.3资格预审报名的时间: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余同),逾期不再受理。
5.4 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09:30时(集中审查)。
5.4 资格预审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通过以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即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盖有实施机构和代理机构公章的《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资格预审,否则无效;
6.2 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通过或合格,最终通过或合格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曙光路东段
联系人:冯 立
电 话:13475037000
代理机构:山东诚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东门街南段
联 系 人: 祁施鲁
电 话:15264079222
2018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