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2018年拉萨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拉萨市政投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 LS2018248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拉萨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拉萨市城关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纳金路、北京西路、夺底路、慈松塘路、北京西路、色拉路、扎基路、林廓路等8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改造内容为拆除部分道路原有绿化分隔带改造成车行道,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层,对部分道路人行道路进行改造,以及更换雨水口、检查井等内容,改造总里程21.314公里。
2.4项目总投资为:2.7亿元人民币(以最终概算批复为准)。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2018年拉萨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2018年拉萨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详勘、补充勘察等)、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拉萨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5.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9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其中: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测量周期为: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3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4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中级工程师职称;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职称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勘察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
3.6 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若不能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区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在藏备案,区外施工企业需进行在藏备案和项目备案,区内施工企业需进行项目备案)。
3.8具有地市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告知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至 2018 年 5 月31 日(节假日除外),登陆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4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市政投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75号
联 系 人:格桑桌嘎
电 话:0891-6409361
招标代理: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扎基南路13号政法委住宅区2排2号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18008900263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