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津石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荣乌高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35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市海滨大道至长深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520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18002)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50%、贷款50%,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主线起自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桩号K0+000,接已建的海滨大道及南港工业区港北路,经大港电厂南、东台子,止于西青区小张庄附近,接已建的津石高速和长深高速共线段桩号K36+500,全长约31.3公里。全线在南港工业区、大港油田、东台子、小张庄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津石高速至荣乌高速连接线,长约5.2公里,设小泊1处互通式立交,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和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桩号K0+000—K3+490.34,工程主要内容南港工业区立交、海防路分离立交、1.0km主线桥。本标段实施范围为路基工程和桥梁工程,路基工程包括:石灰粉煤灰土结构层(不含)以下的所有路基土石方工程及特殊路基处理、路基防护、路基排水、挡土墙(含附属设施)、涵洞等全部内容。桥梁工程包括:现浇梁、钢箱梁桥梁的全部内容(不含沥青砼桥面铺装)及桥梁荷载试验;预制梁桥盖梁以下部分(含挡块、支座垫石)的全部内容。海防路分离式立交包含上述路基工程、桥梁工程的全部内容及包括石灰粉煤灰土结构层在内以上的全部路面结构层(含沥青桥面铺装)和附属工程等。
第二标段:桩号K3+490.34—K6+886.869,工程主要内容独流减河大桥跨取土坑段2.5km、大港油田立交。本标段实施范围为路基工程和桥梁工程,路基工程包括:石灰粉煤灰土结构层(不含)以下的所有路基土石方工程及特殊路基处理、路基防护、路基排水、挡土墙(含附属设施)、涵洞等全部内容。桥梁工程包括:现浇梁、钢箱梁桥梁的全部内容(不含沥青砼桥面铺装)及桥梁荷载试验;预制梁桥盖梁以下部分(含挡块、支座垫石)的全部内容。
第十标段(一标~三标预制梁):桩号K0+000—K10+000,包括南港工业区互通式立交、海防路分离式立交、独流减河特大桥、大港油田互通式立交。实施范围:预制梁预制、运输、安装;支座安装、伸缩缝安装、混凝土桥面铺装、桥面防水、桥梁防撞护栏、栏杆、泄水孔安装、防抛网安装等预制梁桥盖梁以上部分(不含挡块、支座垫石、沥青桥面铺装)全部内容,含所实施范围内桥梁的荷载试验。
2.3计划施工工期
第一、二标段计划施工工期为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共计660日历天。其中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桥梁工程下部结构施工。
第十标段计划施工工期为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30日,共计72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一项单座长度不少于1公里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一项单座长度不少于2.5公里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十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一项含特大桥的高速公路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要求B级或以上,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禁止在天津市参加特大型桥梁工程投标。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将被授予合同额较大的标段,合同额较小的标段授予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仅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只可对第十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8年8月16日9点00分,集中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集合。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66号和平宾馆会议厅。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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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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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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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00457 |
邮 编: |
3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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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焦占武 |
联系人: |
张齐、刘亚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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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66298907 |
电 话: |
022-59005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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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66298907 |
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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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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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guangzhengzixun@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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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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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http://www.tjgc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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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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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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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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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42001517010003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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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