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国道207线左权至黎城县界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501153001 ),已由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交通发[2016]942号批准,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技发[2018]327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资金为左权县人民政府筹措,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国道207线左权至黎城县界段改建工程,起点设于左权刘家窑村(K1060+300),终点至左权黎城两县交界处(K1093+196),路线长32.896公里,其中:改建路段16.51公里、旧路加铺路面段16.386公里。本次招标对该项目沿旧路改造,维持原公路技术标准不变(原公路为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宽度与路基同宽。同时对平纵面指标较低的局部路段,结合沿线地形裁弯取直、加宽路基。同步完成排水、防护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及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2.3 计划施工工期:计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
②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2近五年(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作为项目经理至少负责过2项(1项路基工程和1项路面工程内容)二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业绩;持有国家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在投标人处注册,同时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作为项目总工至少负责过2项(1项路基工程和1项路面工程内容)二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业绩;同时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人处注册。
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且不得更换。
3.7如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投标人和监理投标人在评标时同时列为相应标段中标候选人时,则优先确定施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监理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
3.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8-08-14 09:00:00至 2018-08-19 09:00:00(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3 标书售价:
不分标段: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情请查看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库注册指南。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1-7731313;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1-7731318;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9-04 14:00:00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8-09-04 14:00:00
6.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 2018-08-14 09:00:00至2018-08-19 09:00:00(北京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7.2 投标人报名时应上传以下证件扫描件: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业绩、拟任项目经理和拟任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9)投标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打印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7.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能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查询到,并于报名资料中提供完整网页截图,如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该人员的资格不予认定。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或“山西省公路市场管理平台”(http://47.95.194.106:88/portal/index)中可查询到,附网页截图;否则须出具其他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其个人业绩,另须附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方予认定。
投标人报名资料中的企业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或“山西省公路市场管理平台”(http://47.95.194.106:88/portal/index)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或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彩色影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主要工程量、交(竣)工时间等)。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7.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省公路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东街189号
联系人:白鸿莲、石凤兰
电话:0354-2660309
电子邮箱:yc-zxy@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生成、邓育燕
电话:1569859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