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笛扬路站~金柯桥大道站区间、金柯桥大道站、金柯桥大道站~瓜渚湖站区间、瓜渚湖站、瓜渚湖站~镜水路站区间土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估算价:约7.09亿元
2.2工程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2.3工程规模:金柯桥大道站位于群贤路与金柯桥大道交叉路口南侧,沿群贤路东西向布置。本站为绍兴轨道交通1号线与远期5号线换乘站,采用T字换乘形式。1号线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有效站台宽14m,有效站台长度120m,建筑面积14170.74㎡。
瓜渚湖站位于群贤路与湖东路路口,沿群贤路东西向布置。瓜渚湖站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车站总净长为190m,有效站台长120m,建筑面积11880.06㎡。
笛扬路站~金柯桥大道站区间自笛扬路站出站后,侧穿群贤桥后沿群贤路敷设,呈东西向设置,在明珠文化广场侧穿人行栈桥,下穿其箱涵后侧穿日新桥,在金柯桥大道路口接入金柯桥大道站。区间右线起讫里程为YK20+313.710~YK20+771.009,长度457.299米。
金柯桥大道站~瓜渚湖站区间自金柯桥大道站出站后沿群贤路敷设,呈东西向设置,下穿国商桥,侧穿双梅桥及晴虹桥、广电桥,在湖东路口接入瓜渚湖站。区间右线起讫里程为YK20+964.009~YK22+183.824,长度1219.815米。
瓜渚湖站~镜水路站区间自瓜渚湖站出站后沿群贤路敷设,呈东西向设置,侧穿学院桥及后渎桥,在镜水路路口接入镜水路站。区间右线起讫里程为YK22+373.824~YK23+557.501,长度1183.677米。平面上最小曲线半径为500m;区间左线起讫里程为ZK22+374.476~ZK23+555.943,长度1181.467米。
2.4招标范围: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土建施工(SXGD1-TJSG-05标段)(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1307个日历天(2018年10月1日—2022年4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我国境内软土地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及地下盾构区间(须包含地下车站和地下盾构区间业绩,地下车站和地下盾构区间业绩可以是不同项目业绩体现)土建施工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境外承包合同),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只有建设单位盖章的,则还需提供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的其他验收证明材料)。若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软土地质(软土地质定义详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下同)的,还应同时提供能够体现软土地质的地质勘察报告;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质),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1963年1月1日;③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绍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我国境内软土地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及地下盾构区间(须包含地下车站和地下盾构区间业绩,地下车站和地下盾构区间业绩可以是不同项目业绩体现)土建施工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境外承包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只有建设单位盖章的,则还需提供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的其他验收证明材料)。若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软土地质的,还应同时提供能够体现软土地质的地质勘察报告。若以上资料均不能体现项目负债人身份的,还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予以说明;
3.5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投拟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建类工程专业(指地下工程、铁道、市政、桥梁、隧道、土木等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绍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9浙江省外企业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10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11企业具有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
3.1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18年9月3 日至2018年9月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刷身份证自主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捌拾万 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1: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0721237;账户2: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633874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5.2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办法:综合评抽法。
6.3中标方式:评标价与评标衡量值偏差最小中标。
6.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路桥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州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大楼13楼
联 系 人:毛工
电 话:0575-88269901
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州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大楼10楼
联 系 人:陈工、吴工
电 话:0575-88266682
招标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