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安盟2018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施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以内公发[2018]5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以兴交发[2018]20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国道111线额尔格图服务区
该服务区建设地点为额尔格图镇西侧。位于G111线K1272+500处,服务区总面积2457㎡;硬化面积2203㎡。新建建筑面积:414.72平方米。建筑设计等级:Ⅱ级。
(二)、国道111线新林服务区
该服务区建设地点为扎赉特旗新林镇内,位于国道111线K1386+000处,南侧距G5511高速路新林收费站出口1.2公里,北距呼盟交界13.5公里。新建建筑面积:495.36平方米。地面硬化1763平方米。建筑设计等级:Ⅱ级。
(三)、国道111线白音努拉服务区
该服务区建设地点为科右中旗巴彦淖尔嘎查内,位于G111线K1037+500处。新建建筑面积:495.36平方米。地面硬化2506平方米。建筑设计等级:Ⅱ级。
(四)、国道207线归流河服务区
该服务区建设地点为科右前旗归流河镇境内,位于国道207线K13+600处。新建建筑面积:209.56平方米。改造面积258.03平方米,地面硬化2766平方米。建筑设计等级:Ⅱ级。
本项目GCSG-1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为(含3%暂列金):人民币元整(¥5400178.00元)。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5日历天(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1月14日)。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完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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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别 |
施工标段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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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施工 |
GCSG-1 |
兴安盟2018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施工工程 |
1615 |
国道111线额尔格图服务区、国道111线新林服务区、国道111线白音努拉服务区、国道207线归流河服务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近5年内(2012年5月至今)通过验收:至少完成过2项房建工程项目施工(建筑面积平米数不小于1500平方米,以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单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建筑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投标报名
5.1报名网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cn)
5.2报名时间:2018年9月 3日至2018年9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注:已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5.4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一楼107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0482-8370091,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库入库相关流程》。
5.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同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信息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cn)上发布)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 3日至2018年9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
6.5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cn)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6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668。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时间:2018年9月13日 8 时 30 分,集合地点:兴安盟公路管理局。车辆自备,凡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须持本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北侧,原盟公安局五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施工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GCSG-1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 23日24时00分。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公路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话:0482-8238570
邮编:1374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编:137400
电话:0482-8237788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安盟科右前旗阳光嘉苑门市
邮编:137400
电话:0482-8399849
联系人:姚建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