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并以石府函〔2017〕55号审核通过了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石城县人民政府同意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该项目于2018年4月27日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石城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为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工作。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城县工业园建设PPP项目
2.2项目内容:本项目由四个分项目组成,用地约6500亩,估算总投资1415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约28180万元(原则上不高于30000万元)。
2.2.1石城县鞋服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2.2.1.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城县琴江镇濯坑村,规划用地3000亩。
2.2.1.2 项目建设及维护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编制、林地报批、场地土石方勘察、施工图设计、测量规划等;
(2)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地报批;
(3)土石方平整工程;
(4)本项目内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工程、配套的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燃气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
(5)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维护。
2.2.1.3 项目总投资:约65500万元
2.2.2 石城县硅产业园建设项目
2.2.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城县东北部方向,距石城县直接距离6公里。园区规划用地约2000亩。
2.2.2.2 项目建设及维护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安评、压覆矿、节能审查报告编制、林地报批、场地土石方勘察、施工图设计、测量规划、矿区开发规划设计等;
(2)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地报批;
(3)土石方平整工程;
(4)本项目内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工程、配套的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燃气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
(5)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维护。
2.2.2.3 项目总投资:约55000万元
2.2.3 石城县屏山创业园建设项目
2.2.3.1 项目基本情况
屏山创业园位于石城县屏山创业园内,规划用地1000亩。
2.2.3.2 项目建设及维护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编制、林地报批、场地土石方勘察、施工图设计、测量规划等;
(2)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地报批;
(3)土石方平整工程;
(4)本项目内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工程、配套的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
(5)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维护。
2.2.3.3 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2.4 石城县小松创业园建设项目
2.2.4.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城县小松创业园区内,开发面积为500亩。
2.2.4.2 项目建设及维护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编制、林地报批、场地土石方勘察、施工图设计、测量规划等;
(2)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地报批;
(3)土石方平整工程;
(4)本项目内的市政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工程、配套的供电工程、通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护。
2.2.4.3 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3.合作期限:合作期15年(暂定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服务期12年),以《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运作方式:采取DBFOT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石城县政府授权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政府方持股比例为20%,中选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为80%)。石城县政府授权石城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设计、投融资、建设、维护、运营。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5.项目总投资:约141500万元,资本金暂定30000万元(约占本项目总投资21%)。资本金由石城县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24000万元。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10000万元,政府方持股比例为20%,中选社会资本持股比例为80%。
6.合作方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中选社会资本方应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与项目授权出资主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5年)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等工作。石城县政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给予社会资本方合理回报,本项目投资收益率不高于7%。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石城县人民政府或上述政府指定机构,并保证所移交资产通过性能验收,处于正常使用、正常损耗状态。
本项目付费模式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7.申请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资质要求
7.2.1联合体成员中,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7.3财务要求
7.3.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7.3.2联合体投资方或牵头方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提供资金证明材料原件),银行资信等级AA及以上。
7.4信誉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的申请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记录截图。
7.4其他要求
7.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7.4.2石城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7.4.3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赣州市市场(承诺书);
7.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5.4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7.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7.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需满足其所履行的实施内容所要求的资质,施工方必需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设计方必需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8.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只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招标。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9.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9.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地址: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旁)
9.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授权委托书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考察确认书,报名合格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9.4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0.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14时3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10.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地址: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旁)。
10.3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11.公告媒介
中国路桥招标网
12.联系方式
12.1采购人: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金丰大道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7-7330687
1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卓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魏路17号
联系人:李珅 刘凤珍 联系电话:18296162285/18179700999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