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采购编号:JSZC-G2018-21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起点设于马骡圩,终点设于浦洲路。线路全长约27km,其中高架段长约1km,过渡段长约0.4km,地下段长约25.6km,共设20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36km。设换乘站7座,分别为马骡圩站(与S3号线换乘),绿水湾站(与15号线换乘),浦口万汇城站(与10号线换乘),中央商务区站(与4号线、13号线换乘),浦东路站(与15号线换乘),大桥站(与S8号线换乘)以及柳洲东路站(与3号线换乘);设新化车辆段(选址位于二期新化站东侧);设置2座主变电所,本工程利用10号线既有滨江大道主变电站、新建浦江主变电站供电,其中浦江主变电站位于四号线二期停车场内,考虑与4号线、S8号线共享,并为远期15号线预留变压器安装条件;设置一座江北控制中心,位于珍珠路和规划浦乌路路口西侧,主要管辖南京市江北线路,集中合并设置11、13、15号线、S4、S8、S10号线共六条线路并预留6条线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沿途车站、区间、轨道、通信、信号、供电、综合监控系统、防灾报警及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门禁、通风和空调、给排水及水消防、自动售检票、车站辅助设备、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人防工程、车辆等,主要站点为:马骡圩站、石塘公园站、绿水湾站、行知路站、庙东路站、珠江南站、森林大道站、浦口万汇城站、七里河西站、七里河东站、中央商务区站、商务东街站、南京铁道学院站、新马路站、浦东路站、柳州路站、大桥站、南浦路站、柳州东路站、浦洲路站。
注:上述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方最终确认结果为准。
3、本项目运营范围: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项目范围内的新建资产的运营、维护和管养。
4、本项目总投资约228.70亿元。
5、本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0年(含试运营期1年)。
6、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7、合作方式:
(1)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OT)的运作方式。
(2)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40%。政府方出资代表先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待本项目采购程序完成后,中标社会资本方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加入项目公司。政府方占股比例为5%,社会资本方占股比例为95%。
(3)合作范围: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初步协议;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合作期满时,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政府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4)本项目所涉及的专业工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股东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和能力的,可由社会资本股东自行承担;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股东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项目公司应依法招标,招标方案及相关文件必须征得政府方及其委托的监管单位的同意。
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系统供货(包括车辆购置等)均由项目公司通过法定程序确定供应商,招标方案、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须经政府方及其委托的监管单位审核并书面同意方可实施,政府方及其委托的监管单位全程参与项目系统设备采购并履行监督职能,采购合同须报政府方备案。
8、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
(1)建设投资下浮率必须大于3.5%;
(2)资本金回报率浮动率最高限价:开标七(7)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
(3)融资成本率浮动率最高限价:开标七(7)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
(4)运营成本下浮率必须大于0%。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
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胡如兵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六楼 邮编:210029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胡如兵
联系电话:025-83668521
采购人:南京市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辰阳
联系电话:025-8802067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电子版一套(U盘),并在封套上清楚标明“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投标文件”。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RMB 2,000,000.00)
保证金缴纳形式及账户见附件。
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汇款到指定账户,不接受代缴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十、其他
因第八部分项目资料文件资料较大,各投标人可在2018年11月30日前联系采购人拷贝。
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
澄清答疑问题接收:2018年12月3日下午15:00点前(北京时间),各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需要解答的问题(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递交给采购人(电子邮件:241667892@qq.com)。
采购前答疑会:2018年12月4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联系人:刘辰阳 联系电话:025-88020678 电子邮件:241667892@qq.com
附件:
01 11号线初步协议书
02 11号线合同条件
03 11号线特许经营协议书
04 11号线项目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05 11号线项目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