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建杭衢铁路(建衢段)PPP项目
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666009001Y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0571-8537568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杭衢铁路(建衢段)筹建办公室
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53号人防大楼311室
联系方式:兰工 0570-80255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0571-85375686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6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485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1月07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附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须要同时满足2.1款----2.7款的要求):2.1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不良状态;2.2申请人的资质要求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设计甲(Ⅰ)级资质;2.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2.3具备建筑工程、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3申请人资产负债率要求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不含)参加本项目的预审申请。提供证明材料:2017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4申请人的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银行贷款意向书(不同银行的额度可以累加)。2.5申请人业绩要求(须要同时满足2.5.1和2.5.2款的要求;下列业绩要求均指中国境内的业绩)2.5.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自2014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之日止,承担过单项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亿元(含)人民币的PPP(不含BT)投融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2.5.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自2014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之日止,①承担过高速铁路设计业绩(需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设计时速为250公里/小时及以上,单项长度不少于100公里);或者②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亿元(含)人民币的铁路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③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亿元(含)人民币的铁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2 .6申请人的资信要求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查询结果复制件。2.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须满足下列要求:2.7.1联合体牵头人资本金出资不低于项目资本金的33.7%;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出资均不得低于项目资本金的3%;且满足PPP项目合同的有关约定(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2.7.2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5(含)家;2.7.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处理与本项目PPP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2.7.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提供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各成员的分工应当与其经营范围、资质要求相适应;2.7.5联合体各成员及与联合体各成员存在隶属关系的相关单位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2.7.6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均对联合体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附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1-2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8日 10: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1.1工程概况
新建杭衢铁路(建衢段)自杭黄铁路杨村桥外源线路所引出后接入杭黄铁路建德东站,正线出站后向西南方向行进,跨杭新景高速、新安江向后西南方向走行进入衢州市境内,于衢州市西部高铁新城设衢州西站,自衢州西站引出航埠联络线与衢九铁路相连,正线出站后南行跨常山港并行于沪昆高铁北侧至沪昆高铁江山站新建杭衢场,并设江山联络线引入沪昆高铁,线路正线全长130.774km,其中建德市境内正线长49.944km,衢州市境内正线长80.83km。
1.2技术标准
线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正线线间距:5m;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米,困难5500米;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动车组类型:CRH动车组;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最小行车间隔:3min。
1.3投资规模
新建杭衢铁路(建衢段)可研批复投资估算总额为236.30亿元,本次PPP估算范围内总投资约为214.85亿元。
1.4项目合作期限
33.5年,其中建设期为3.5年,运营期30年。
1.5项目资本金比例
按总投资的30%。
1.6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出资比例
30亿元,项目公司成立30日内,股东各方须按照股权比例缴纳首期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项目资本金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计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
本项目股权结构按如下方式设置:社会资本占股51%;政府占股49%。
1.7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资本金及债务资金)的筹措;政府方股东不承担债务资金融资责任与义务。
项目回报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实现。浙江省政府承担全部补贴责任的40%,沿线市县政府承担全部补贴责任的60%。
1.8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实施方案和PPP合同为准。
2、招标范围
新建杭衢铁路(建衢段)PPP项目,采用政府参股的BOT模式运作,政府方通过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提供《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中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在衢州市出资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PPP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实缴相应项目资本金。PPP 项目公司承继社会资本中标人相应的权利义务。政府方授权的实施机构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依法授予给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在规定的合作期内收取使用者付费,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承担项目运营成本、还本付息等。社会资本通过税后利润分配及期末资产清算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项目公司对工程发包模式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范围暂包括《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铁科法〔2017〕号30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转发国家铁路局关于营改增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相关造价标准调整意见的通知》(铁总办建设〔2016〕75号)规定的综合概算第一章(取弃土用地、大临工程用地);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涵;第四章隧道及明洞;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用(安全生产费、施工图设计费等相关内容)内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交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过程。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杭衢铁路(建衢段)筹建办公室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