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沿海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施工设计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2019]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银行贷款等,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沿海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
2.2招标编号:GXYHGLJ GDGX2019-1
2.3项目概况:沿海公路管理局管养范围内共有八条国道(工程数量详见设计图纸)
本次交通标志的调整重点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按照《国家公路网规划》,现有部分公路的行政等级和服务功能发生了变化,亟需通过交通标志的调整来加以体现;二是解决现状交通标志设置中与路网结构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四大信息(指公路编号或名称、目的地名称、地理方位和距离)的缺失、信息不连续、信息超载、版面形式不规范等问题。
2.4计划工期:工期进度要求在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工程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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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
长度 (公里) |
新建单立柱式告示牌(块) |
新建悬臂式告示牌(块) |
拆除旧标志牌(块) |
更换旧标志面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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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16.98 |
117 |
174 |
6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4年3月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在最近5年中单个合同独立完成里程总造价在300万及以上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在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包含造价300万元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工程。)(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要求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B、C级的企业均可对该项目投标。如开标前有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企业信用评分的,则采用最新信用评价。如无则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8〕49号)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及要求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核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4标书费支付:通过现场报名的代理人于现场按4.2要求缴纳标书及图纸费用。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
地 址: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建设街通达巷2号
邮政编码:535000
联系人:曾工、罗工
电 话:0777-282445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金桥六巷3号
邮政编码:535000
联 系 人:陈上锋
电 话:13978136303
传 真:0777-2827280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电 话:(0771)2115001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