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已通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川发改基础〔2017〕560)。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关于建设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7〕206号)批准采取“BOT”方式建设。招标人为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雅安市人民政府,招标执行机构为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即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泸定县咱里镇伞岗坪附近,接在建雅康高速公路(K0+000=雅康高速LK83+623),途经伞岗坪枢纽互通、泸定南互通、冷碛互通、海螺沟互通、田湾河互通、安顺互通、大杉树枢纽互通,终点接雅西高速公路(K96+390=雅西高速K121+453)。路线全长约97公里,总投资估算160.73亿元。主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2.1.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期预计4年。
2.1.3项目所有建设资金均由社会资本方新组建的项目公司自筹。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社会资本方。本项目采用BOT方式。中标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成立项目公司。
2.2.2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包括: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满后(无论债务是否偿还完毕),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15-2017)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是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商业信誉: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系统中无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失信行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四川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人应达到四川省高速公路社会资本方信用评价等级C级(含)以上;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投融资能力:2017年年末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不一致的,以实缴资本为准)3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7年年末总资产2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7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即40.2亿元人民币),且净资产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
(5)其他要求:投资或建设(含在建)高速公路两个及以上,且累计里程不少于200公里。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组成为1个牵头人加1~2个成员方共同组成。牵头人应为项目公司的相对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第(1)-(5)款要求。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3.1条资格条件第(1)-(3)款要求,其2017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其在本项目的出资额。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2 日至2019 年 4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421室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影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 09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3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详细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路桥招标网 等媒体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短特许经营期法,实行资格后审。
7.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伍百万元整(¥500万元)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地 址: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9号
邮政编码:626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36-2832531
招 标 人:雅安市人民政府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邮政编码:625000
联 系 人:彭英
电 话:0835-2610151
招标执行机构: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康定市炉城镇东大街144号
邮政编码:6260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836-281320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526037
传真:028-85525350
联系人: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