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JWB-001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嘉县阳光大道东向延伸二期及防洪堤建设工程PPP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位置:永嘉县瓯北街道瓯北大桥至楠溪江大桥段
建设内容:本工程全长2.1Km,采用“水上高架端+路基段”相结合的方式,工程新建阳光大道主线桥733m,瓯北大桥D匝道415.896m,改建楠溪江大桥瓯北侧63m;设置平面交叉3处。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投资规模:本项目静态总投资概算约为114979.49万元。纳入本项目PPP合作范围内的投资额约82739.4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5132.9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66.54万元,工程预备费用3939.97万元。
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BOT运作模式。
合作范围: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范围内工程的投融资、采购、建设、运营维护(包括沿路绿化养护,市政道路、桥梁、排水设施、护岸的维护,以及高架层停车场和广告牌位的经营),政府负责项目方案的审查、审批、项目监管及绩效考核。本项目合作期满无偿移交政府。
资金来源:中标社会资本。
股权比例: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PPP总投资的20%(约为16548万元)。其中政府方不出资,社会资本方股权占比为100%。注册资本于项目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到位50%(8274万元),其余部分在建设期内根据工程进度实缴完成。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对申请人的规定;
2. 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申请人(以联合体负责施工一方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亿元的市政高架桥项目。
5.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接过合同总投资金额不低于7亿元的市政高架桥的投资业绩(包含BT、BOT、PPP项目)。
6.永嘉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资格,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申请人参与本次资格预审。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8. 允许申请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1)对联合体所有成员:符合上述1、2、6、7项。对联合体至少一方需满足:3、4、5项。
(2)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每一个申请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不同的分工来确定相应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多方同时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四、资格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2.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5家。
五、申请人报名时间及获取文件等
报名时间:请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除外)的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5层511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或将上述报名报料邮寄至代理公司)。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凡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投标前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嘉县分网(http://61.164.96.196:7088/yjcms/)完成注册。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5月16日下午14时30分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上塘镇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路桥招标网 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资格预审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申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
地点:永嘉县瓯瓯北街道双塔路1034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9261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5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764545889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永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7-67230257
| 附件: | |||
| 附件1 | 永嘉县阳光大道东向延伸二期及防洪堤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doc | ||
| 附件2 | 资格预审公告.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