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
建设规模:全线共设匝道收费站6处,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项目全长62.629km,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由于设计规划调整,线路起点至长港段K18+490变更为33.5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它维持原设计,变更部分已由湖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
其他:本项目已于2017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土建工程分为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两个土建监理驻地办,房建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房建施工监理已经招标完毕。总监办已由招标人组建,总监办配备中心试验室。目前一期土建路基及桥涵工程施工正在进行,二期路面工程进入施工准备阶段。机电工程施工拟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项目的全线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标段内公路监控、通信、收费、供配电、照明及对应机电土建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EXJDJL-1,项目里程:62.629公里,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1110日历天,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为2019年_9_月,监理服务期3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9400.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已由招标人组建。投标人中标后应组建机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驻地办”),承担机电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现对机电工程监理驻地办进行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_(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大道东湖高新创意城B-06栋
邮 编:436044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711-50795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邮政编码:430212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27-86637816
2019年8月28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EXJDJL-1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EXJDJL-1
|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
|
近5年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合同里程在6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综合工程(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任务。 |
注: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近5年,指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机电专项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EXJDJL-1
|
监理企业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C.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D.企业信用状况”)。
2、投标人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EXJDJL-1
|
要求 监理岗位 |
最低要求 |
|
|
数量 |
资 格 |
|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注:对于本表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附录5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EXJDJL-1
|
项目 |
财务要求 |
|
财务能力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2016、2017、2018年每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6、2017、2018年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
注:1、投标人需提供2016、2017、2018年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责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