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深化改革开放、改善社会民生,紧抓九洲江跨省区生态补偿试点重大机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把陆川县建设为生态文明示范区、粤桂经济生态合作试验区和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县;把陆川县城建设为区域性新兴城市、生态养生乐游目的地以及玉林东向发展的战略支点,以新一轮《陆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提出的“一环三纵五横”城市道路网结构为基础,陆川县政府加快了城市快速环路、对外出口路等高等级道路的建设和改造提升。
目前,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已开工建设,苏圩清湾高速公路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年内也将开工建设。待两条高速公路通车后,陆川城区将形成陆川北、陆川南、陆川东三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对陆川城区的交通出行将带来巨大考验。
综合考虑上述各方面的因素,为完善城区路网结构,改善公路、市政道路行车条件,缓解城区过境车辆的交通压力,提高项目沿线交通服务水平,实现陆川县公路交通发展和城市发展规划目标,同时为深化陆川县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陆川县综合交通路网设施的水平,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缓解财政负担,现拟将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运作,鉴于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认为政府可以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来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因此,陆川县人民政府决定将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组织实施。
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招标文件在监督部门备案。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陆川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陆川县城区快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社会资本方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合作期、PPP项目运作模式、项目回报机制、资金来源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2条城市主干路,3条一级道路,建设地点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境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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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投资估算(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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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官田大道 |
城市主干路,路线北起于东环路,南止于陆鼎大道,全长4931.123m |
5769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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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陆鼎大道 |
城市主干路,路线西起于西环路,东止于官田大道,全长3874.383m |
6024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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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环路 |
一级公路,路线北起于城北大道,南止于陆鼎大道,全长8362.4958m |
564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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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官田大道南延段 |
一级公路,路线北起于陆鼎大道,顺接官田大道,南止于广西浦北至北流高速公路陆川东互通,作为其连接线,全长5918.608m |
3787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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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南大道 |
一级公路,路线西起于地方乡道,顺接玉湛高速陆川南连接线,东止于官田大道南延线,全长2640.924m |
148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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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约25727.53m |
227039.61 |
2.2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18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5年。
2.3 PPP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模式[“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转让)模式)]实施,由陆川县人民政府授权陆川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对象为有能力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按时移交的社会资本方。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广西玉林市陆川县组建项目公司,在约定合作期内,负责该项目的运营管理与维护,项目公司通过获取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无偿将本项目移交陆川县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机构,并确保所移交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且未设有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
2.4 项目回报机制:因本项目公共服务性较强,社会效益显著,无使用者付费收入,故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以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投资回报,所以政府付费为本项目的回报机制。
2.5 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2.70亿元,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资本金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方按股比出资,项目资本金与项目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陆川县城区快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社会资本方具有设计施工资质和能力,可承担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无需二次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通过资格预审的独立投标单位或联合体。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9月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
4.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陆川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川支行,账号:45050166424200000172
4.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料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资料及复印件即可)。
(注:须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独立投标单位或联合体)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3日北京时间9时30分,投标人应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陆川县温汤路
联系人及电话:杨祺全 0775-7332517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高瑾 谭梅云,0775-721051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凤凰一巷15号二楼(陆川县温泉九龙山庄斜对面)
监督部门:陆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5-7235528
交易服务单位: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陆川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