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对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宁夏境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进行了公开招标,已于2019年11月11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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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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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西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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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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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5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信函形式的异议以收到时的邮戳日为准)。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 编:750011
电 话:0951-6076613
传 真:0951-6076613
联 系 人:唐民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邮 编:100029
电 话:010-84896987,64997322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nx@163.com
联 系 人:陈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