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鹤庆至剑川至兰坪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已经完成,怒江州人民政府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采购实施计划,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展鹤剑兰高速公路怒江段PPP项目采购阶段的函》(怒政函[2019]26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鹤庆至剑川至兰坪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购事宜的复函》(大政函[2019]93号),授权和委托大理州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采购的实施机构。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庆至剑川至兰坪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建设地点:路线起点位于鹤庆县南的象眠村,与上关至鹤庆至丽江机场高速公路相接,之后路线总体向为自东向西,设置鹤庆特长隧道至东村,于大坪设置枢纽互通与既有大丽高速相接,为鹤庆至剑川段终点。路线向北利用大丽高速17.9 公里,在甸南东南设置玉华枢纽互通与大丽高速公路相接,为剑川至兰坪段起点,经甸南南、羊岑乡南、马登镇,后设特长隧道至兰坪,至本项目终点兰坪县金顶镇,与拟建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顺接。
沙溪支线:路线起点在甸南西南LK3+610.207= K6+180.029与鹤庆至剑川至兰坪高速公路设置十字枢纽互通交叉,路线终点位于剑川县南部的沙溪镇东南村南侧。
(3)技术标准:本项目主线全长合计103.7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主线长85.031公里(包含羊岑连接线、马登连接线、兰坪连接线、甸南互通连接线),不含完全利用大丽高速17.9公里。其中:鹤庆至剑川段长24.827公里,剑川至兰坪段长60.204公里。沙溪支线主线长18.6698公里(包含沙溪支线石宝山连接线)。
本项目设置5条连接线工程,其中:马登镇连接线长2.425公里,为新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0.0米;
甸南枢纽互通连接线长2.7公里,新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羊岑连接线长3.473公里,新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0.0米;
沙溪支线石宝山连接线长7.95公里,为新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
(4)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投资为1651236.6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32907.68万元),实际投资控制目标以批复概算为准。
(5)控制性工程招标:本项目控制性工程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人,合同金额为:808329.9574万元。本项目PPP投资人采购确定后,不再进行控制性工程招标,沿用原控制性工程中标人作为承包人。
3.采购需求
3.1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2 合作期限: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共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3.3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运营期间,若项目公司收入不能完全覆盖成本,政府和社会资本方需对项目公司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承担可行性缺口补贴的30%(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股权比例承担项目的缺口资金部分),其余70%由社会资本承担。具体承担方案双方另行协商细化,政府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配置资源、资源开发或注入存量优质资产进入项目公司、商业或住宅用地、城市市政道路投资建设项目等方式,以确保项目公司正常经营和信用。
3.4 采购范围:鹤庆至剑川至兰坪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3.5 投融资方案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出资3000万元(大理州人民政府出资2276.76万元,怒江州人民政府出资723.24 万元),持股比例为30%,社会资本出资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
(2)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持股比例实缴。
(3)项目公司资本金为486036.08万元,其中:政府出资479036.08万元(股权出资3000万元,其中:大理州人民政府出资2276.76万元,怒江州人民政府出资723.24万元;资本公积476019万元,其中:大理州人民政府出资356841.66万元,怒江州人民政府出资122194.42 万元),占测算总投资的30%;社会资本出资7000.00万元,全部为股权出资,占测算总投资的0.44%。若资本金额度增加,则由社会资本承担。
(4)特许经营期内,若本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州级的奖励或补贴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优先冲减项目贷款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调整可行性缺口补贴公式,减少政府补贴额度,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除外。项目争取到的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由甲方享有并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
(7)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部分1110750.83万元(大理州境内78.7km缺口部分827318.09万元,怒江州境内25km缺口部分283432.74万元)占总投资的69.56%由项目公司采用收费权、收益权质押的方式融资,社会资本方须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增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4.1 主体要求
4.1.1 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4.1.2 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采购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4.1.4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2 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业绩要求
4.3.1 施工业绩:近五年(2014年至今),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任务;
4.3.2投融资业绩:近五年(2014年至今),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独立承担或参与过单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含在建项目)投融资,包括主管部门授予、BT、BOT、PPP等模式的建设项目。
4.4 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下同)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5 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86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证明材料可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书)。
4.6 商业信誉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7 其他要求
4.7.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4.7.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不超过5家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6.2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2020年1月8日9时00分至1月15日17时00分期间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还须在2020年1月15日17时00分前完成网上报名,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3如果申请人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资格预审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进行网上报名。
6.4各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6.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6.6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dlggzy.cn/)。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现场递交:光盘(光盘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ZCTBJ,下同)一份。确保光盘文件与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2020年 2月11日9时30分;
7.4光盘递交地点: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 号开标厅;
7.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若申请人未按规定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未按规定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8.公告媒介:
9.其他说明
9.1 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
9.2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
10.联系方式
采购 人: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联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08721826
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4-26、30楼
联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888047599
监督部门:大理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