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宝清县2020年公路工程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清县2020年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19﹞95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友谊至宝清公路(S501)高家村至永宁村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0﹞18号)批准建设,宝清县人民政府以《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宝清县2020年公路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宝政函〔2020〕43号)批准实施。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授权主体为宝清县人民政府,实施机构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由实施机构作为采购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特邀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0年公路工程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
2.项目编号:[2020]BQJG-05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宝清县2020年公路工程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中标后,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项目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宝清县交通运输局或宝清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5.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6.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13年,其中:子项目一建设期1年、运营期12年;子项目二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7.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8.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子项目一宝清县2020年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共改造三级、四级农村公路12条,总里程109.286公里;子项目二省道友谊至宝清公路高家村至永宁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一级、二级公路总里程19.428km。
9.绩效标准: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标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关于交(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项目实施机构会同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国家、黑龙江省相关标准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作为本项目绩效评价依据, 每年度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评价。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2019年)税收缴纳凭证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并提供三、1项要求的资料。
2.申请人主体要求: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在中国境内企业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此项资料。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 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能够提供本项目融资合法有效授信证明(如贷款承诺函或融资意向函等),且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要求。
4.资质要求: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需满足此要求。
5.业绩要求:申请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公路工程PPP项目投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PPP项目合同),具有累计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的类似本项目的已完成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和1个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已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同时包含路基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qy.hljjt.gov.cn/)查询裁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满足此要求即可。
6.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7.信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此项资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8.本项目不接受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与投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此要求)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联合体全部成员均应出资入股项目公司。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资格预审方法
1.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2.本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公告期限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4栋1单元11层1101室。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3日(资格预审日期)上午9时30分。
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先锋国际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11栋3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宝清县宝清镇新华路183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69-5423151
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4栋1单元11层1101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451-84361349
邮箱:shandongtianmahrb@163.com
2020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