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山站周边城市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
为有效解决城市交通问题,转变城市交通发展理念,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会议及政策文件相继提出要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类型公共交通协调发展,确立公共交通主体主导地位。为进一步引导大城市、特大城市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6月28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做好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空间等统筹利用,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加大站场综合开发力度,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撑引导作用。为此,我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了我市轨道交通二期建设规划物业资源开发研究工作,提出依托红山车辆段及地铁1号线红山站,结合金水湖水库,打造地铁小镇。为有效指导该地铁小镇建设,拟开展区域概念性规划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工作。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本项工作分为两个层次:
规划范围:北至洛阳市北环路西沿线,西至磁涧镇京津路,南至涧河,东至洛阳市西环路。总面积约12平方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研究范围:北至新G310国道,西至磁涧镇学院路北延线,南至洛新大道,东至洛阳市西环路。总面积约32.5平方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4计划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下,并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投标时及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在设建设工程兼职。
3.1.3信誉要求:
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7年5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1.4信用要求:
(1)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 “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及“信用洛阳http://www.lyxy.gov.cn”网站 “红黑榜”中的“黑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个人信用”中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据此共同合并满足招标公告3.1.2款的规定;
(2)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
(3)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各自满足招标公告3.1.1、3.1.3~3.1.6款的规定;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等。
注:
1、类似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设计(或规划)项目;
2、近五年指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非牵头人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4、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上述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所包含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3005898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21层
联 系 人:陈女士、聂先生
电 话:18625799936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0524
2020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