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主体施工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543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主体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七射、十一纵、十八横”中“横九线”上海至西安高速公路(G40)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十五射、六纵、十横”中的“射四”线南京至南通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是江北沿江交通大通道的骨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
沪陕高速公路江苏省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起自平潮北枢纽互通式立交西侧,经南通市通州区、如皋市,泰州市靖江市、泰兴市,止于既有广陵枢纽互通式立交东侧,接已扩建的沪陕高速公路广陵至江都段。路线全长48.966公里。
全线原位改建九华、如皋港、葛市3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改建季市、广陵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广陵互通式立交连接线4.174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才用公路-壹级,利用既有桥涵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广陵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主体施工项目PGK-NT1、PGK-NT2、PGK-NT3、PGK-NT4、PGK-TZ1、PGK-TZ3标段。
①PGK-NT1标段桩号范围为K0+640.000~K7+500.000,长6.86公里,重要控制点:九华互通。
②PGK-NT2标段桩号范围为K7+500.000~K17+600.000,长10.1公里,重要控制点:如海运河大桥、如皋港互通、引河大桥。
③PGK-NT3标段桩号范围为K17+600.000~K22+740.000,长5.14公里,重要控制点:石庄服务区。全线(除涉铁标段PGK-TZ2标)所有上部结构的预制、运输、安装,空心板3946片、组合梁1549片。预制场初步选址于如皋市安镇如江线与焦港河交叉位置西北象限,占地约139亩。
④PGK-NT4标段桩号范围为K22+740.000~K32+100.000,长9.36公里,重要控制点:焦港大桥、葛市互通。
⑤PGK-TZ1标段桩号范围为K32+100.0~K38+801.1,长6.7公里,重要控制点:夏仕港大桥、季市特大桥1号桥。
⑥PGK-TZ3标段桩号范围为K39+931.1~K48+500.0,长8.57公里,重要控制点:季市互通、广陵互通。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PGK-NT1、PGK-NT2、PGK-NT4、PGK-TZ1、PGK-TZ3标段:设计桩号范围内清表、桥梁加固与拆除、既有防护排水设施拆除、标志牌及基础拆除、隔离栅及部分防护栏拆除;路基土石方、地基处理、边坡防护与排水(含急流槽)、横向排水管接长、分离式交叉的路基路面;桥涵(不含上部结构预制空心板、预制箱梁的预制、运输、架设);小型构件的运输和安装;房建区(土方)、互通区绿化地形整治土方;边坡、边沟内外、互通区绿化施工;交通工程、机电、环保预留预埋设施(基础)等。
PGK-NT3标段:设计桩号范围内清表、桥梁加固与拆除、既有防护排水设施拆除、标志牌及基础拆除、隔离栅及部分防护栏拆除;路基土石方、地基处理、边坡防护与排水(含急流槽)、横向排水管接长、分离式交叉的路基路面;桥涵,全线(除涉铁标段PGK-TZ2标)所有预制箱梁、空心板梁的预制、运输、架设;全线小型构件的集中预制;房建区(土方)、互通区绿化地形整治土方;边坡、边沟内外、互通区绿化施工;交通工程、机电、环保预留预埋设施(基础)等。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0年11月至2023年6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业绩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工程(应包含路基或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规定的范围。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况;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f)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应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三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应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其他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主体施工项目PGK-NT1、PGK-NT2、PGK-NT3、PGK-NT4、PGK-TZ1、PGK-TZ3标段的中标单位,在其中标标段投标文件“表11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队伍资历表”中未明确具体承建的其控股、管理公司的,如其控股、管理的公司参加本次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
4.其他说明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4日9:00至2020年9月29日18: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3招标文件(含图纸)费用5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4.4领取招标文件后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75633825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4.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14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徐敏
电话:025-84204474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15号瑞华大厦906室
邮编:210001
电话:025-68023684
联系人:肖朦朦
工作QQ:2756338257
二○二○年九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