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工程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13]100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2015]33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是我省“五纵九横五联”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横三”——南京经泰州至启东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联接了江海高速与沿海高速,终点联接了崇启过江通道和通启高速。与崇启过江通道共同形成新的苏沪省际通道,有力地强化国家高速公路网在长三角地区的主骨架功能和作用,也是对国家高速公路网地完善与补充。
本项目路线起自如皋市东陈镇,设置雪岸枢纽与沈海高速、启扬高速衔接,向东跨越丁堡河后于袁庄镇北拐向东南,跨越老S225,在古坝北继续向东南,之后跨越马丰河,于如东西2.6km处跨越老S334、如泰运河,继而向南跨越S334,上跨S201、通洋高速,继续向东南方向布设,跨过遥望港后在三余镇和海门港新区之间上跨S602,跨过通吕运河后转向东南依次跨过港西路、S433、新志圩公路,随后路线转向南上跨南海公路,最终在启东北互通西侧净距约1.2km处接通启高速设置启东北枢纽,路线全长130.750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设置栟茶服务区、如东服务区、吕四港服务区,共3处。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即HQ-31-2、HQ-32-2标段。HQ-31-2标段桩号范围为K0+000.000~K80+950.000,长80.95公里,HQ-32-2标段桩号范围为K80+950.000~K130+910.605,长49.96公里。
招标范围为桩号范围内的大中桥梁中分带波形梁护栏防阻块更换(含拆除和安装)、中分带内设墩处混凝土护栏改造、中分带内设门架处低变形量钢护栏改造、防落网的制作、供应、安装、调整、交工验收前保护、缺陷责任期维修等工作。
计划工期:
因临近春运,本项目施工工期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正式施工期。在施工准备期间,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手续审批,并根据需要合理配置进场人员、机械设备等。具体工期计划为:
施工准备期:自合同签订至2021年3月8日。
正式施工期: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30日,5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 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5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5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在岗情况(任职情况):
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本项目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每标段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标段,含平台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5-84204474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联系人:徐蕾、孙宁
工作QQ:2048475103
电话:025-83300827
传真:025-83314838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标段数不限。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本次同批招标的海安至启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HQ-31-2标段、HQ-32-2标段共计2个标段中,一家单位最多可中1 个标。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预约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8.3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04847510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无需电话联系。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开标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1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