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赤(水)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采用BOT模式建设实施。本项目现已具备社会投资人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重庆市交通局,招标代理为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渝赤(水)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綦江区、江津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渝赤(水)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
渝赤(水)叙(永)高速公路(重庆段)起于巴南区百节(K0+000),顺接待建的五纵线渝南大道D段,跨越绕城高速、铁路东环线,经珞璜工业园南、杜市镇西,在贾嗣与三环高速交叉,之后跨越綦江河,沿箭河河谷布线,经骆来山镇东、紫荆村,穿越紫荆山,再经嘉平镇、蔡家镇,在蔡家与江习高速交叉,之后沿茶坝河谷布线,止于中山镇西侧渝川省界处,与渝赤叙四川段相接。路线全长65.800公里,其中巴南里程长约2.55公里,綦江里程长约6公里,江津里程长约57.2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绕城高速至三环高速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三环高速至终点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08.9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最终根据核准批复、融资合同或国家资本金政策等确定),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筹集。
2.4 招标范围:确定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
2.5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4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最长不超过30年(通过投标竞争确定)。
2.6 其他:本项目按BOT模式运作。即投标人中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对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的相应工程及其全部设施以良好运行状态无偿移交给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或重庆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资格:
3.1.1 是独立企业法人,或者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2)财务要求:
3.1.2 2019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0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1.3 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如投标人存续期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不包括注册成立年度)每年均为盈利。
3.1.4 2019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8.15亿元人民币。
3.1.5 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90%。
(3)其他要求:
3.1.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3.1.8 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
3.1.9 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3.1.10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成员(纯财务投资人)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1.1、3.1.3、3.1.5~3.1.10项要求;
3.2.2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内部认缴出资比例最大的一方,同时应满足本公告第3.1.2和3.1.4项要求;
3.2.3 联合体各成员认缴出资额均应大于0,并小于其净资产,且认缴出资比例大于等于5%的合计认缴出资比例不小于75%;
3.2.4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11家,且认缴出资比例大于等于5%的成员不应超过2家;
3.2.5 各成员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分工。
| 招标人: | 重庆市交通局 | 代理机构: |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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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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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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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23-89183086 | 联系电话: | 1565928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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