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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2021-05-25 23:1812610中国路桥招标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皖E0-11-2021-0263

项目名称

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通知(皖政办〔2020〕5号)

项目统一代码

2020-340523-48-01-0158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和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投资

建设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建设规模

1、路线走向:路线起点顺接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南京段,路线向西南延伸,经脉杨村、凹子杨东,小唐村西,于南庄村北与S438 交叉,设乌江互通连接S438;路线继续向西南延伸,经东庄村南,东湖村北、大罗村南,连续上跨东湖及石跋河;然后经张李村北,刁庄南,小杨村北跨越青龙湖,向西南经小李村、大胡村北后上跨S22天天高速,终于和县香泉镇小尹庄西南约500m 处。

2、主要控制点:驷马河(起点)、乌江、石跋河、青龙湖、香泉、S22 天天高速滁马段(终点)。

3、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14.184公里,均在和县范围内。

4、技术标准

(1)公路等级:全立交、全封闭高速公路;

(2)设计速度:设计速度120Km/h。

(3)路基宽度:双向六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34.5 米;

(4)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5)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大、中、小桥及涵洞为1/100。

5、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39570.6895万元。

特许经营期

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

准备期是指投资协议签订起至项目开工;

建设期是指项目开工起至通过交工验收;

运营期是指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至收费期届满,其中收费期是指项目批准收费起至收费期届满。

本项目特许经营最长期限为401个月(暂定),其中:准备期3个月;建设期36个月(3年);运营期362个月,其中收费期360个月(30年)。

招标范围及特许经营模式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为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划分为一个标段。投资人承担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收费管理、养护维修、移交等。

2、模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回报来源为车辆通行费收入。

①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通行费收费权、运营管理权等。

②中标人作为投资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投资人100%控股。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宁和高速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等按协议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机构。

③项目公司将主要通过运营期的车辆通行费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运营期内政府不提供其他任何补助。

④项目资本金全部由投资人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投资人负责筹集的项目资本金不少于47915万元。项目资本金必须为投资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名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项目资本金的注入应按照项目建设资金年度投资比例分期到位。

⑤施工、服务单位或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应由中标的投资人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等要求的单位。公开招标的应符合国家、安徽省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规定,并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

⑥本项目的所有权归政府方所有。

最高投标限价(指标)

本项目特许经营收费期不超过360个月(30年)。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投标人2020年末总资产达20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2020年末净资产达10亿以上(或等值货币);投标人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投融资能力:投标人具有不低于20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4)商业信誉:①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②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⑥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⑦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资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独立或共同投资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亿元基础设施投资类项目。

(7)施工业绩: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里程长度不少于14km新建高速公路(含路基和路面)施工项目。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一次性转出。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不低于上述第1项中的(1)(2)(3)项资格条件,联合体其他成员须满足上述第1项中的(1)及其他相应项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的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8、投标人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资料下载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4日17时30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通过后点击“我要投标”,然后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8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5开标室。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开   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5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电子银行保函)形式(有关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1306021338000399994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2751051042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1746

重要提示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因本项目特殊情况,需投标人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187号

联 系 人:葛主任

电    话:0555-5309030

招标代理: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B座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51-63459269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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