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穗发改城[2007]37号文 批准,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现决定对市政道路交通信号控制设施扩展工程(一期)―SCATS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二、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二、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市政道路交通信号控制设施扩展工程(一期)―SCATS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建设工程
四、招标范围及规模:广州市内六区(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白云、黄埔)共81个路口或路段SCATS交通信号控制设施的建设。
五、资金来源:城建资金,预计发包价:2000万元
六、报名时间:
北京时间2007年11月12日~2007年11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七、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楼)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3865737
八、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交通产品生产能力(必须有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施工安装能力资质。
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
4、投标人自2004年10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第2点所述资质承接的工程,且至少有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造价不少于500万元,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3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3日前 三 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份, 一份正本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所有的正式投标人请按照招标发出的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十一、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二、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十三、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加该招标人其他任何工程项目的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对该投标人作不良记录一次。
十四、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的职责:a.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b.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c.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审委员会进行资审。
十五、接受投标报名单位、投标报名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或遇到违规行为应即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的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二○○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