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南沙气象探测基地项目立项的批复》(穗南指经复2006第183号)批准,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现对南沙气象探测基地填土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气象探测基地填土方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
联系人:区 生 联系电话:020-3468710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2011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填土方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10570平方米,填土土方量约25600立方米(实土),要求标高达到广州城建高程6.7米;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分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约180万元人民币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年10月11日至2007年10月12日
上午:9:00时~11:30时 下午:2:30时~4:30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叁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3年1月至今在广州南沙开发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中标通知书核发日期必须在2003年1月份之后;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以方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1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2003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中标通知书核发日期必须在2003年1月份之后;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以方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7、本工程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质量员、材料员)上岗资格证、2007年1月至8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四、甲方要求:
1、本工程工期为30个日历天,承包人必须认真考虑施工组织方案,确保如期完成,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延迟,按5000元/日进行罚款,其款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2、本工程必须全部采用粘土(不得含有沙、砂、石,下同)进行回填,其粘土土源由投标单位自行慎重考虑。
3、施工要求:1填土不得含砂、沙、石;2带业主和监理单位到取土现场查看;3提供土源采购合同;4先抽干鱼塘水,晾干后再清淤泥至硬土层,待监理验收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5红线内侧砌24厚砖墙,整体填土至广州城建标高5.8米后,在围墙内侧用抗老化沙袋围堰,围堰三面包抗老化薄膜;围堰内填土至广州城建标高6.7米。6每填30公分用压路机压实;7验收标准:密实度达到90%,标高符合要求,现场按规范抽检,抽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4、由于甲方使用的特殊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将不符合要求的填土清除干净,并罚款10000元/立方米,甲方可同时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招标办)反映。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广州市南沙区气象局
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