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凤凰大道(行政中心段)、龙穴大道(港区段)供水管线工程前期报建手续已完备,建设资金已落实,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临海水务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广州南沙凤凰大道(行政中心段)、龙穴大道(港区段)供水管线工程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四、建设规模:管线总长共计约13.8km,其中:凤凰大道(行政中心段)供水管线线路总长约2.1km, 供水主管管径Φ600;龙穴大道(港区段)供水管线线路总长约11.7km, 供水主管管径Φ800;龙穴岛造船基地市政配套道路供水管线总长约3.3km,供水主管管径Φ400;工程发包价约1000万元。主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及钢管,球墨铸铁管及其管件为甲供,阀门、钢管由中标人采购。
五、招标内容:工程包括:施工临时道路修筑及恢复,管沟开挖,基坑支护,基础处理,管道、阀门安装,沉管施工,阀门井砌筑,管沟回填,余土(泥)外运,场地恢复,管道试压、冲洗、消毒,水质取样送检化验、障碍物(包括可能遇到的没有露在地面上的支墩、基础等)拆除等工作。
(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六、暂定工期:暂定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具体视道路施工进度而定)。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资金来源:自 筹。
九、报名时间:2007年 9月 7日—2007年 9 月 10 日 上午9:30~11:30 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何力 电话:020-87371858 传真:020-87371500
十一、报名资质条件:
必须具备在广州地区承接工程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等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在罚者,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十二、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最低资格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04年4月至今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工程大于1 km且管径不小于DN800的供水管线工程(需同时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固定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2、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有二级资质,技术职称中级以上(含中级),且在近三年曾经担任过市政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筑企业承接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3、项目经理必须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4、企业资信:已具有ISO质量认证,属工商部门认可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5、具备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状态;
10、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年 9 月 7 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12、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与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及监理单位没有从属关系;
13、 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10月11日在网上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十三、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投标申请人确定为正式投标人。(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5-12名时(含5和12名),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将由业主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五、资格预审文件(与公告同时发布):报名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所有业绩、证件、证书资料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无原件核对的视为无效,注明无须提供原件核对的除外)。按附表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 投标申请函;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具有法人签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ISO质量认证,属工商部门认可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5. 公司2004年4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工程大于1km且管径不小于DN800的供水管线工程的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提供)
6. 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简历、资质证、职称证及近三年市政工程业绩(能明确反映该业绩是属于拟派的项目经理)等复印件;
7.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 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签章齐全);(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9. 以上需提交的资料请按序排列好,打印详细目录,装订成册(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以便评委打分,如发现有关资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十六、资审通过的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正式投标人须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为1万元,领取图纸时交给招标人,图纸须在提交投标书时交回招标人,招标人同时将图纸押金无息退还。
十七、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八、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招 标 人∶广州临海水务有限公司
2007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