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委关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企业自筹和80%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道杨新村北侧,接嵩阳大道,在汉川市马鞍乡跨越汉江后,经汉川城区、城隍、华严、分水、里潭,止于汉川市田二河乡李集村附近,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交叉,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
该项目全长53.5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线在嵩阳(枢纽)、官桥、马鞍、城隍、分水、里潭、田二河(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满足计量支付要求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量0号台账;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以及招标控制价,清标;审核工程期中计量支付、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对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出具预算审核意见,审核期中支付,出具结算审核意见;完成整个工程交工结算造价报告、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对本服务标段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配合各类政府审计完成事中、事后以及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按要求提供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成果,完成其它与造价咨询工作相关的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WTZJ-1标段: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武汉段,起讫桩号K23+366~K33+042,里程长度9.676km(具体以施工图批复为准),包括索子长河高架桥、嵩阳枢纽互通、嵩阳山高架桥、官桥互通、黄龙湖高架桥(蔡甸段)和部分路基、涵洞、通道等一期工程,以及全线路面、房建、机电、交安、绿化等二、三期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同时还应完成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统筹、组织和协调。建安费用约:25.6亿元;
WTZJ-2标段: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汉川段,起讫桩号K33+446~K54+970,里程长度21.524km(具体以施工图批复为准),包括黄龙湖高架桥(汉川段)、马鞍互通、马口汉江特大桥、城隍1号高架桥、城隍互通、城隍2号高架桥和部分路基、涵洞、通道等一期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建安费用约:37.6亿元;
WTZJ-3标段: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汉川段,起讫桩号K54+970~K76+523.5,里程长度21.5535km(具体以施工图批复为准),包括华严服务区、华严高架桥、华严中桥、分水1号高架桥、分水互通、分水2号高架桥、里潭互通、里潭高架桥、田二河枢纽互通和部分路基、涵洞、通道等一期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建安费用约:34.2亿元。
服务期限:162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2年12月(具体以招标人的指示为准)。其中:。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1月12日24: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索河街索河路46号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后襄河北路59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 系 人: 严汉玲、韩梦怡
电 话: 电话 : 027-85359029
附 录:
附录1 标段划分
|
序号 |
标段 |
对应土建标段 |
桩号、里程 |
工作范围 |
服务期限 |
概算投资额 |
|
11 |
WTZJ-1 |
SG-1武汉段 |
起讫桩号K23+366~K33+042,里程长度9.676km,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及施工标段的划分为准。 |
包括索子长河高架桥、嵩阳枢纽互通、嵩阳山高架桥、官桥互通、黄龙湖高架桥(蔡甸段)和部分路基、涵洞、通道等一期工程,以及全线路面、房建、机电、交安、绿化等二、三期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同时还应完成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统筹、组织和协调,以及整个工程交工结算报告、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等。 |
1620日历天 |
约25.6亿元 |
|
22 |
WTZJ-2 |
SG-1 汉川段 |
起讫桩号K33+446~K54+970,里程长度21.524km,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及施工标段的划分为准。 |
包括黄龙湖高架桥(汉川段)、马鞍互通、马口汉江特大桥、城隍1号高架桥、城隍互通、城隍2号高架桥和部分路基、涵洞、通道等一期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 |
1620日历天 |
约37.6亿元 |
|
33 |
WTZJ-3 |
SG-2 |
起讫桩号K54+970~K76+523.5,里程长度21.5535km,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及施工标段的划分为准。 |
包括华严服务区、华严高架桥、华严中桥、分水1号高架桥、分水互通、分水2号高架桥、里潭互通、里潭高架桥、田二河枢纽互通和部分路基、涵洞、通道等一期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 |
1620日历天 |
约34.2亿元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WTZJ-1、2、3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
WTZJ-1 |
近5年内承担1条新建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路面、房建、机电、交安、绿化)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
|
WTZJ-2 |
近5年内承担1条新建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
|
WTZJ-3 |
近5年内承担1条新建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
注:
1、近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7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承担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
3、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中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提供能涵盖上述指标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造价咨询报告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可视为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但需提供能反映投标人在联合体分工中承担的工作内容涵盖了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5、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
WTZJ-1、2、3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标段 |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
WTZJ-1、2、3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1条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
|
常驻现场造价工程师 |
2人 |
中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造价工程师。 |
注:
1、近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7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承担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
3、业绩要求中“新建高速公路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是指:WTZJ-1标段:“同时涵盖路基、桥涵、路面、房建、机电、交安、绿化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工作;WTZJ-2、3标段:同时涵盖路基、桥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工作。
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中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提供能涵盖上述指标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造价咨询报告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可视为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但需提供能反映投标人在联合体分工中承担的工作内容涵盖了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5、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件6 重大偏差一览表
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
2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
3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5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技术负责人资历表、主要检测人员到岗承诺函、技术建议书、财务状况表。 |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报价清单说明文字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未在投标一览表上填写投标报价; (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7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未按公告服务期限要求 |
|
8 |
质量要求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未达到优秀。 |
|
9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10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
11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资质证书无效 |
|
12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WTZJ-1、WTZJ-2、WTZJ-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13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WTZJ-1:近5年内承担1条新建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路面、房建、机电、交安、绿化)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WTZJ-2:近5年内承担1条新建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
||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WTZJ-3:近5年内承担1条新建高速公路(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涵)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
||
|
14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
15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WTZJ-1、WTZJ-2、WTZJ-3: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1条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人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WTZJ-1、WTZJ-2、WTZJ-3:高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
|
投标人常驻现场造价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WTZJ-1、WTZJ-2、WTZJ-3:中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担任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造价工程师。 |
||
|
16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1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
18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