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段(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2025—2027年公路水运三年滚动项目库》(交规划函〔2025〕571号),交通运输部已出具资金安排意见,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已出具工程行业审查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并授权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通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已经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招标人为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大集街道东方村(本项目主线收费站),止于玉贤街道争光村,顺接武渝高速武汉至汉川段。推荐方案主线全长13.749km,采用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m;主线桥6870.5m/9座(特大桥2座,大桥7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49.97%;设置互通式立交2处(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1处),开放式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连接线全长1.538km,起于大集街道小集村(知音湖大道以西858米),与天鹅湖大道平面交叉,在小集村设大集互通接知音湖大道和大沌路平交口,止于大集街道东方村(本项目主线收费站),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连接线起点至大集互通段为路基宽度25.5m的双向四车道,路线长0.938km,大集互通至主线收费站段为路基宽度33米的双向六车道,路线长0.6km;设置框架桥15m/1座,互通式立交1处。 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约为40.68亿元。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投资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WTEQTZR-1标段。
计划工期:12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01
合同估算价:406800.00万元
2.3其他:(1)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签发项目施工许可并经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2)交通运输部拟安排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按照5.5亿元控制,全额用作本项目建设期投资补助。 (3)本项目投资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1个合同估算价2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以上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用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4)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暂行认定标准的通知》,本项目桥隧比大于30%,认定为第三类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无民营企业参与的,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4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在特许经营项目中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的规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民营企业参与的,则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名。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项目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2)湖北省省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均不得以独立投标人形式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招标文件中的民营企业指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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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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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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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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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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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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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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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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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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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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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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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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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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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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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君、潘梦夏、胡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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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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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346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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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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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363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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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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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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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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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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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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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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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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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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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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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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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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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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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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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346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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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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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346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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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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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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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