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都市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40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516号)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黄陂区、新洲区,黄冈市红安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孝感武汉两市交界的黄陂区李家集肖家湾界河,接拟建的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北段,起点桩号K0+027.781,路线向东走黄陂区李家集街石家学堂南,设李家集互通与S115相接,经赵黄湾北设李家集停车区,在赶鸡山以南下穿京广高铁,于罗汉寺街刘见三村东设研子岗枢纽互通与武大高速公路相接,过新阳村,设木兰互通与S108相接,向东跨滠水河,在王家河街章华村设王家河互通与S117相接,在蔡家榨街观音堂村设韩集枢纽互通与武麻高速公路相接,向东上跨沪蓉铁路、武麻铁路,下穿沿江高铁,经何家冲设蔡家榨互通与S234相接,在杨家石桥村西设蔡家榨服务区,走三枯井水库北至红安县太平桥镇,在太平桥村东南设太平桥互通与G230相接,跨倒水河至新洲区李集街,路线折向东南,走新洲区凤凰镇石骨山村,设凤凰互通与G318相接,跨凤长线、新李路,止于新洲区邾城街刘集,接在建的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段,终点桩号K66+111.796,路线全长66.084km,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6.1亿元。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4m。主线设桥梁27556.5m/42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桥梁占比41.7%,其中特大桥15759m/9座,大桥11623.5m/31座,中桥174m/2座;互通式立交8处;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和监控分中心各1处。计划建设总工期42个月。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供配电(不含外供电)及照明设施等机电工程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联网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以及保证本工程与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及武汉市交投集团白沙洲监控中心系统的衔接和系统联网的互联互通等全部服务(本次招标不含白沙洲分中心扩容监控系统、智慧服务区、边坡监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BLHJD-1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7。
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缺陷责任期:自本项目机电工程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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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武汉都市区环线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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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油岗村254号(黄陂区公路管理局) |
地 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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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徐先生 |
邮 编: |
43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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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7-61000999 |
联 系 人: |
张立明、陈玉良、胡健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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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7- 83637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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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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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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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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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7-83460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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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430030 |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