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路二期工程搅拌桩施工已基本结束,现决定对其进行搅拌桩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和市政局
二、 工程名称:护林路二期工程搅拌桩检测项目
三、 建设地点:护林路位于广州市东部天河区、黄埔区内,路线为东西走向,自西往东交中山大道、珠吉路、黄埔港货运铁路专线、茅岗路、丰乐路。
四、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有关文件以及现场情况,负责护林路二期工程专项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检测和工作,具体检测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搅拌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五、 工程概况:护林路二期工程为城市主干道,主要为新建道路,路面结构设计采用三层式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基设计以填方路基为主,对软土层厚度小于2米的路段采用清淤换填法处理,对软土层厚度大于2米的路段采用深层水泥搅拌桩法,局部采用旋喷桩法。本工程约6万根桩,桩径DN500,桩长约6米。
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 报名时间:2006年 9月 6 日—2006年 9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八、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联系人:张工 电话:82383538、82394848 传真:82382697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检测项目分包;
2、投标人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资格证书,且仍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且其核定业务范围包含复合地基检测法检测内容;
4、近两年内如因检测违规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或处罚,且在受罚期内的企业,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5、2003年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同类检测项目情况(同类项目是指在广州地区承接并完成的搅拌桩复合地基载荷实验,资质要求与本工程资质要求一致及以上的检测项目),需附合同、项目检测报告等资料;
6、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该职称将成为技术标中一个优选评分标准,需从事检测工作不少于5年);
7、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近两年的财务报告书,证明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即没有资不抵债、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申请文件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需真实;
9、申请文件在递交截止期前递交。
十一、报名提交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2、投标申请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2~4项资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一册在报名时提交。
十二、本次招标工程依据穗建法[2005]161号文规定采用资格预审选择投标单位。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为正式投标人;不足5名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代理单位职责:
1、检查投标单位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实填写原件核查记录表;
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
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4、若发现投标报名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或书面材料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5、报名资料需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和市政局
二00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