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26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4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5〕714号)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京港澳郑新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钢结构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咸宁市
建设规模: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为改扩建项目,起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茅家村,对接京港澳高速军山桥段,止于咸宁市赤壁市新店镇土城村鄂湘省界处,接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的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线全长约109.67公里,扩建后共设置桥梁15866米/56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9 处,其他项目在建与本项目交叉枢纽互通3座,匝道收费站10处, 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连接线1.904公里/1条,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 处,路政大队营房1处,交警营房1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6.7亿元。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既有工程概况:既有工程(原名称:京珠高速公路湖北南段)北起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南止于咸宁市赤壁市土城,全长110公里,收费期限起始日期为2002年9月28日,截止时间为2032年12月15日,既有公路经营权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现运营单位为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JGAZEGJG-1标段钢结构形式为钢箱梁、钢板梁、钢桁架和支座钢板,钢结构总重量约:12372.025吨(钢结构桥梁具体型式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录7 桥梁钢结构明细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改扩建工程的钢箱梁、钢板梁、钢桁架桥、钢组合梁桥及其附属设施(含主桥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机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支座)等钢结构件预留预埋工作)的制造、运输及缺陷修复。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所有钢结构构件(含附属设施防撞钢护栏及其底板、灯柱底座板、泄水管、路缘石、集水槽、后期工程预留件)制造所需钢材的采购(不含以下材料:Q345qD、Q235、Q355C、Q390C、Q235C等型号桥梁承重钢板、型钢等材料)、运输、验收、钢材预处理(含车间底漆涂装)、下料、制造(含零配件)及钢结构构件的节段匹配(含交安、机电等工程相关预焊件及其他附属构件)、连接、自检、运抵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位置前的保管存放、运输交货、吊装配合、现场缺陷修复等工作;
(2)负责钢结构制造施工组织设计、制造方案、制造验收规程等技术准备工作,负责首件制、连接等制造工艺的设计、评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3)负责钢梁、附属钢构件的现场开孔,并在土建施工单位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焊缝质量检验、缺陷修补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
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GAZEGJG-1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7。
合同估算价: 6000 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预计履约期限:1095日历天(其中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四化路立交桥(左幅)、新店河大桥(左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通车,其他桥梁的具体供货期、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保修期为5年;交货地点:以监理人通知的桥位现场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对应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钢结构制造投标,前述对应关系见招标公告附表1。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京港澳郑新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86号
联 系 人:柳平湖
电 话:0715-822670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邮政编码:430033
项目负责人:冯孙祺、李超超、胡健平
电 话:027-83622130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 话:027-83460346
传 真:027-83460346
邮政编码:430030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