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基础〔2025〕578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路函〔2025〕82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G30连霍高速安徽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26JFABZ00615
2.2招标类别:服务
2.3项目名称: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2.4项目地点:宿州市
2.5建设单位: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6项目概况: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是“71118”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中18条东西横线之一“连云港-霍尔果斯”段的组成部分,也是安徽省“五纵十横五十四联”高速公路网布局中的“横一”线,项目起自宿州市萧县白土镇皖苏界,接拟改扩建的连霍高速江苏省林东枢纽至苏皖界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丁里镇、王寨镇,止于萧县张庄寨镇皖豫界,接拟改扩建的连霍高速河南省永城豫皖界至商丘段,全长54.133公里。全线主线设大桥12座,全线原位改扩建朱圩子(枢纽兼落地)、萧县南、孙圩子(枢纽)、张庄寨4处互通立交,改扩建王寨服务区为开放式服务区,改扩建萧县管理分中心1处,新建养护工区1处(利用起、终点省界收费站改造),同步改建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单侧分离加宽为辅的原址改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全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一I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等有关规定。
2.7项目概算:52.45亿元
2.8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8.1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实行二级监理机构设置,共划分为3个标段,即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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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标段 |
里程(km) |
起讫桩号 |
所辖范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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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01标段 总监办 LH-ZJB |
54.133 |
K237+000~ K291+125.353 |
连霍改扩建LHTJ-01~04标、 |
承担全线路基、路面、桥涵(含钢结构、预制)、交安、机电、绿化、防洪影响、材料等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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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02标段 第一驻地办 LH-ZDB01 |
27.3034 |
K237+000~ K264+296 |
连霍改扩建LHTJ-01、LHTJ-02标 |
承担所辖标段内路基、路面、桥涵(含钢结构)、交安、绿化、材料等工程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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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03标段 第二驻地办 LH-ZDB02 |
26.8294 |
K264+296~ K291+125.353 |
连霍改扩建LHTJ-03、LHTJ-04标 |
招标文件标段与系统标段对应说明:
招标文件标段LH-ZJB对应系统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01标段,招标文件标段LH-ZDB01对应系统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02标段,招标文件标段LH-ZDB02对应系统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03标段。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号书写以招标文件标段名称为准。
2.8.2计划工期: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为36个月(含施工准备期2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规定开展监理工作,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6年12月。
2.9其他: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驻地办应按工程实际需要组建工地试验室,按照监理规范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其中LH-ZDB01标段中标人设置第1驻地办工地试验室,LH-ZDB02标段中标人设置第2驻地办工地试验室。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由招标人另行依法招标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总监办: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驻地办: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
(1)总监办:自2021年5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中,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路基工程和1个路面工程总监办监理工作,或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含路基路面工程的总监办监理工作。
(2)驻地办:自2021年5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中,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路基工程和1个路面工程驻地办(或总监办)监理工作,或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含路基路面工程的驻地办(或总监办)监理工作。
3.1.3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交通土建类),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企业进行从业登记或注册;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土建项目的监理合同段负责人,或至少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土建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为道路、桥梁)。
驻地监理工程师:1.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交通土建类),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企业进行从业登记或注册;2.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土建项目的监理合同段负责人,或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土建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为道路、桥梁)。
(监理合同段负责人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或监理组长、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或投标人中的监理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驻地办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和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质量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本项目的1个监理总监办标段和2个监理驻地办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被推选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所投标段数量超出上述规定的标段数量,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如某一投标人在总监办和驻地办标段得分排名第一,则被优先推荐总监办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再参与驻地办标段的推荐;
如某一投标人在两个驻地办标段得分排名第一,则按照组合标价最低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再参与其他驻地办标段的推荐。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3日。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网上下载。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5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开标时间:2026年7月23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2楼4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仅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63738410
7.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时代广场C1座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63738223
7.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7.4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20-22043117
7.5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8.重要说明
8.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8.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 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20-22043117。
9.保证金账户
LH-ZJB(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施工监理招标01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526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25145918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LH-ZDB01(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施工监理招标02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25145919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526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LH-ZDB02(G30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改扩建施工监理招标03标段)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526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125145920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