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城市快速路海珠区段(科韵路至洪德路)周边房屋立面进行整饰工程,该项目部分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将本工程监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二、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海建工程监理公司
三、 工程名称:城市快速路海珠区段(科韵路至洪德路)周边房屋立面整饰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四、 工程规模:一标段:科韵路—广州大道南、广州大道南—工业大道路段,整饰面积约117939.5平方米;二标段:工业大道南—江燕路、江燕路—昌岗路段, 整饰面积约80028.28平方米;三标段:昌岗路—南田路、南田路—洪德路段, 整饰面积约82507.5平方米。
五、 建设地点:城市快速路海珠区段(科韵路至洪德路段)周边
六、 招标内容: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
七、 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1600万元,二标段约800万元,三标段约600万元,具体以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八、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九、 报名时间:2006年7 月21日和2006年 7 月24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十、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一、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国内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 在广州市建委办理了年度备案,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委颁发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3、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持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的所属单位必须与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单位一致,须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4、 要求提供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投标委托人的2006年6月有效社保交费证明。
5、 没有因为腐败、欺诈、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行为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仍在处罚期内。
6、 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 没有参与本项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十二、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每标段每本按顺序装订成册,共壹正壹副,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提交资料按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目录
2、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不需装订(请自行在网上下载)。
3、 投标申请函(原件)。
4、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签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5、 公司简介(公司机构、业绩、人员、服务等情况简介)。
6、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
6.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6.2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6.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职称证、资格证)(带原件核对)。
6.4要求提供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投标委托人的2006年6月有效社保交费证明
7、根据择优条件提供择优资料
7.1企业2003年至今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目前承担工程情况,业绩情况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7.2总监理工程师2003年至今业绩经验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带原件核对)
7.3企业2003年至今来在广州地区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样板工程或更高等级奖励证书和监理业务手册等文件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7.4提供资信证明资料(ISO认证﹑工商局重合同守信誉﹑企业获各类褒奖情况)(带原件核对)。
7.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5年财务报表。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交原件核对。
十三、 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每个标段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多于8家时,择优选择最高分的前8名为正式投标人;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5家少于等于8家时,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 资格预审以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为准,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许隐瞒不良记录,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有欺诈或者隐瞒行为的,经资审委确认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提供不完整或虚假资料而引发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五、 鉴于城市快速路海珠区段(科韵路至洪德路)周边房屋立面整饰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同时招标,为了保证工期和质量,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以上三个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如果经专家评审,某个投标单位被评为两个或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侯选单位,则甲方只能把相对标的较大的那一个标段授予第一中标侯选单位,标的相对较小的那个标段授予第二中标侯选单位,以此类推。
十六、 招标代理单位的职责: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审委员会进行资审。
十七、 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十八、 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穗建招[2006]4号文执行。
招标单位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20-84398336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吕工 杨工
联系电话:020-84103165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