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纠、互查整改、项目法人验收、省厅专项督查、汇总通报与总结报告5个阶段实施,重点治理项目法人不作为、数据报告造假、人员挂名挂靠及无证上岗、资料代签、设备不全、检定校准不规范、外委试验不规范等行为。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将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组织不力、治理不到位、法人验收不及时或无实效的建设项目法人,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一票否决,直至撤销项目法人资格等处理,并对项目法人单位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本次治理工作分自查自纠、互查整改、项目法人验收、省厅专项督查、汇总通报与总结报告5个阶段实施,重点治理项目法人不作为、数据报告造假、人员挂名挂靠及无证上岗、资料代签、设备不全、检定校准不规范、外委试验不规范等行为。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将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组织不力、治理不到位、法人验收不及时或无实效的建设项目法人,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一票否决,直至撤销项目法人资格等处理,并对项目法人单位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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