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2007年度浙江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获B级及以上),并符合强制性条件要求的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投标。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的嵊泗县李柱山码头(青沙)至高场湾公路一期工程,设计三级公路,总长为2.859公里,为一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路基土石方67.103km3、水泥混凝土路面27.074 km2、盖板涵152.38 m/10道、圬工砌体3811m3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24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二年。
3、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4~10日(双休日休息)9:00~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和13:30~16:00时持单位介绍信(需交易员)、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交易员身份证等复印件(须持原证核对)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到嵊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嵊泗县东海路213号)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包括图纸),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标前会议。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7月11日9:00时,集中地点:嵊泗县交通局;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7月11日10:00时,会议地点:嵊泗县交通局 。
5、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4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嵊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嵊泗县东海路213号。
6、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交易员(并随带交易员证和身份证)以及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随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出席。
注:(办理交易员证所需资料证件请先咨询嵊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或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2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为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投标担保提交指定帐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泗支行营业部,帐号:33001707235059000265,开户名称:嵊泗县会计核算中心。
招标人:嵊泗县交通局
地 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126号
邮 编:202450
联系人:何琪明
电 话:0580-5083579
传 真:0580-5083579 招标代理人名称:舟山市中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
联系人:郭颖
联系电话:13957209558(交通虚拟号:599558) 0580-2048478
传 真:0580-2600202
文档附件:att157416_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