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养护二类乙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投标。
2、本次招标的平黎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工程总投资为665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K0+300-K3+098左幅;K0+300-K3+840右幅;K9+185-K9+680,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600万元,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工程施工内容:路面大中修。
本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于2008年7月2日~2008年7月8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6:3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养护资质投标单位无需提供)、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平湖市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和公路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公路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报名时需办理临时交易席位证。报名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当湖路口东南侧)。2008年7月8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5:00洽购招标文件(可同时报名)。施工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图纸¥2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8年7月8日15:10(北京时间),地点:平湖市交通局大院内集中,统一去现场;
标前会议时间:2008年7月8日16:10(北京时间),地点:平湖市交通局四楼西会议室 。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单 位: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开标室,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南路当湖路口东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施工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壹拾万元人民币的有效投标担保(银行汇票)。
帐户名称:平湖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帐 号:860028793908094001。 地 址:平湖市建国南路22号(平湖市交通局二楼)
联系人:于先生、杨先生
邮 编:314200
电 话:0573-85276716 0573-82989069
传 真:0573-85124065 0573-82710771
招标人: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6月22日
文档附件:att157340_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