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随机抽检服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现对本项目检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人:招先生 电话:(020)83630230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87562291 传真:(020)87573251
联系地址:广州市龙口东路36号光机电中心大院北院楼五楼
三、项目名称:2007年度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随机抽检服务项目
四、工程规模:详见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随机抽检服务招标范围》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预计发包价:第一标段质量执法监督随机抽检服务约200万元,第二标段质量执法监督随机抽检服务约200万元,第三标段质量执法监督随机抽检服务约199万元。
七、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天河区、黄埔区、开发区、萝岗区、增城市为质量执法监督随机抽检服务第一标段;越秀区、白云区、荔湾区、花都区、从化市为质量执法监督随机抽检服务第二标段;为海珠区、番禺区、南沙区、广州大学城区质量执法监督随机抽检服务第三标段。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可按评定标段顺序中标承担其中一个标段。评定标段顺序为第一、第二、第三标段。首先确定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确定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最后确定第三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先评定标标段已经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能成为后评定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委会推荐没有成为已经评定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评审排名在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按招标人工程质量执法抽检要求,提供检测服务。其中主要包括以下检测服务:
(1)实体检测;
(2)材料抽检;
(3)完成以上检测服务的取样工作;
(4)与执法随机检查相关的其他配合服务工作。
八、报名时间:2007 年 8 月 2 日~ 8 月 3 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九、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首层)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或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选定正式投标人,投标人申请人报名时须同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为满足本公告第十条的要求,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均成为本次招标的正式投标人。
2.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报名时请自备密封袋),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一览表》,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提交报名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七年 月 日